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被提起公诉
09-20 18:45:18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20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永林利用其担任乌海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临河区农村信用联社转制过程中,身为筹备工作小组组长,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正厅级)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原标题: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被提起公诉)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