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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代购名牌包被欠钱,对方又患上白血病……5000元的尾款,该要吗?
08-09 06:22:0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这事涉及的法律条款 有点多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佼娇认为,当时双方约定三个月还款,算是当事人协议,目前来看已经逾期。债务人应当拟订还款计划,尽快还债。

对于袁玫父母家有车却没有变卖用于其医疗救治和还债,从法律层面也是说得过去的。目前我国并未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已经成年、精神健全且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丈夫刘星是否有义务替妻子还债?律师表示,这个包如果是婚前购买,由此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暂且不讨论海外代购的合法问题,假设在该代购过程中代购人依法缴纳了海关税或者该代购物品本身属于免税的,那么在整个代购过程包含着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梁颖和袁玫的委托合同关系,二是梁颖和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在这次事件中,只分析梁颖和袁玫的委托合同关系,委托合同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买包,那么委托人袁玫应该承担受托人代她买包的货款和报酬,受托人梁颖有这个权利请求袁玫偿还垫付的买包的钱并要求袁玫支付当初约定的报酬。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纪文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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