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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戴上“护身符”
2022-06-14 10:04:28 来源:重庆日报

近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弘扬红岩精神”首次被写入地方性法规,明确在“11·27”烈士殉难日组织开展红色宣传教育活动。

保护好红色文化资源,是一项重要历史使命。重庆此次立法,凸显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为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戴上了“护身符”,也为谁来保护、如何保护、怎么保护指明了方向。

红色是重庆的“底色”,无论时代怎样变幻,埋藏在人们心底的红色信仰,不容亵渎。然而,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擦边球”,打着“戏说”“解构”“还原历史”的幌子,明里暗里抹黑英烈,或将红色旅游低俗化、庸俗化。针对如上行为,《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红色资源,为胆敢以身试法者圈出了禁区、划定了红线、敲响了警钟,也为依法惩戒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各级政府而言,要加强科学保护,最大限度保存革命文物的真实历史风貌,在深度挖掘、保护、利用好红色文脉上下足功夫,发挥红色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将革命文物从实体形态中解放出来,讲好文物背后的故事,进一步阐释深刻内涵,扩大影响范围,推动红色精神扬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对社会公众来说,要从一件件革命文物中、一个个红色故事里,感受历史的温度,感悟精神的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红岩精神,让红色资源焕发新光彩,让红色文化更广泛地走进人民生活,与时代同频共振、相得益彰。

时光流转,红色资源越发彰显其时代价值和魅力。用法治为红色资源护航,加强保护利用,打造红色文化品牌,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才能让红色基因和血脉千秋赓续,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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