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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共识与行动”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03-24 09:58:26 来源:重庆日报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中国和新加坡共同打造、为东盟各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联通为着力点,旨在推动中国与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面对百年变局、世纪疫情,中国高举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旗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朝着全球化方向奋勇前进。特别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生效,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中新互联互通的高水平合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树立了新标杆。《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规划》的实施,为中国西部和东盟各国“面对面”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展现了美好而广阔的前景。

要在抢抓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发展机遇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在中新双方共同努力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自2017年9月常态化开行以来,取得丰硕成果,重庆至广西钦州港物流成本下降43.1%,铁路双向运费下浮30%,港口作业费率减少50%,中转通关服务费用降低80%。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新双方共同认识到,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一是双边贸易互惠互利。随着中国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新加坡在提升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国际地位方面将发挥更重要作用,包括带动国际资本投入、开拓海运航线、促进港口货物转运、拓宽货源、鼓励和引导新方企业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二是区域发展战略紧密对接。中国积极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推动西部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建设相对接,以实现东西双向互济、南北陆海联动。三是中新互联互通开创新局面。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交通物流领域的重要成果。2021年以来,中新双方联合编制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总体发展规划(2021-2025)、四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其他领域专项规划。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在金融、数据、人才、基础设施、政策创新、专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长足发展,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四是重庆作为运营中心具备独特优势。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赋予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际营商环境建设试点、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一系列发展机遇,为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贸易、产业合作、金融服务与投资、旅游和人文交流等创造了良好条件。

要在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愿景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实践证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有利于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加强了中国西部、东南亚和世界其他区域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地区间的货物运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逆全球化等挑战,中新双方对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愿景达成了新共识。一是着力实现“五通”目标。中新双方将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深化战略合作,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实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动跨境运输的瓶颈堵点有效疏通,通道运输质量、效益日益提升。二是树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标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重庆和新加坡为双中心,以钦州等北部湾港口群为出海口,旨在建立中国西部与东南亚地区之间多模式、多方位的经济联系。通过改进传统的航空、陆路、水运等运输连接方式,提高数据、人才、技术和金融等现代互联互通水平,提供传统货物贸易运输路线之外的新选择。三是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示范。中新双方将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协商机制,吸引和带动中国西部和东盟其他国家协商共建发展通道,共享通道资源,提升互利互惠水平,探索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深化国际经贸关系,使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促进区域经济实现平衡、可持续发展,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要在完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功能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以来,参与各方持续推动通道赋能增效,“通道带物流、物流带贸易、贸易带产业、产业带整体”的发展思路逐渐成为各方共识。一是强化物流功能。要打造“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物流体系,共同发展国际物流、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不断强化通道的物流功能。二是强化贸易功能。一方面,提升通道沿线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与中新自贸协定及其升级议定书,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放宽市场准入,消除隐性壁垒,强化国际通关合作,推进通关便利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努力推动通道沿线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西部地区扩大自东盟国家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医药、能源资源、食品等产品,拓展研发设计、运输物流、合格评定、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提升通道沿线服务型制造水平。三是强化产业促进功能。要发挥通道对沿线经济带动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高质量经济走廊,实现要素资源的高效集聚与流动;要充分发挥通道竞争优势、比较优势,推动通道沿线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合作,引导生产要素向通道沿线更具竞争力的地区集聚。四是强化人文交流功能。在文化旅游方面,开展通道沿线国家跨境旅游、跨境演艺等合作,推动数字文创、旅游产品研发、文旅投资合作;在教育科研方面,推进人才培养培训,搭建科研交流平台,推动科技要素双向流动;在医疗健康方面,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科研机构、健康产业合作,将更多优质服务辐射到通道沿线国家。

要在培育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具体举措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在各方积极参与下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也存在运输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影响了通道的可持续发展。通道建设各方应在培育举措上不断达成共识、步调趋向一致。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明晰通道线路,优化通道布局,疏通瓶颈堵点,加快推进通道沿线铁路、公路、港口建设,加强枢纽节点及关键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探讨通道沿线国家建立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疏通主要口岸及基础设施的瓶颈堵点。二是推进制度型开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实现真正的畅通,需要打通沿线在交通、物流、贸易等领域的制度壁垒,协调市场准入与监管的制度与标准,建立区域间质量、资质互认。三是探索商业模式创新。要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通道沿线企业在物流、贸易、产业合作等方面创新合作模式,最大程度释放国际合作发展潜力。四是强化金融支撑服务。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平台,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和服务保障作用。五是构建国际合作机制。中新双方将在现有双边合作机制基础上,探讨建立高级别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工作协调机制,探讨沿线各国签署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协议,促进跨国跨区域合作;适时拓展多边国际共建机制,促进更多资源要素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集聚,着力培育合作新增长点,树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标杆,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发挥突破、引领和示范效应。

(作者系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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