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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交警摆乌龙:拘留无证驾驶者弄错人,让人背了8年黑锅
12-29 18:25:12 来源:上游新闻

8年前,堂弟赵甲小(化名)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查,报出了堂哥赵甲大(化名)的名字,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民警未加以核实,误把“赵甲大被拘3天”的信息上传公安网。今年7月,赵甲大找工作时才发现自己有违法记录。弄清原委后,他希望交警队给他开张没有“被拘3天”的证明,并处理赵甲小及犯错民警,但迟迟得不到答复。

▲赵甲小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被查,报名字时说赵甲大,交警不加以核实,上传公安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2月29日,就赵甲大提出的三点诉求,封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复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称,当事人去公安局控申科,会有人处理。

赵甲大和赵甲小是河南省封丘县人,两人虽是堂兄弟,但因家庭矛盾很少来往。赵甲大介绍,2021年7月,他外出求职被拒,原因是他有违法记录。他回到封丘县公安局查询得知,记录显示,2013年7月22日上午7时许,他在省道上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被处以行拘3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赵甲大纳闷不已,自己没有上述违法行为,为何会被处罚?他进一步了解得知,违法者是他的堂弟赵甲小。随后,赵甲大将赵甲小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是:赵甲小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造成负面影响且不赔礼道歉,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余元。

赵甲小辩称,他是一时情急报了赵甲大的名字,不存在恶意;前述行政违法记录,未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开放,公开道歉的请求不成立;未损害赵甲大名誉,赔偿主张不成立;封丘县公安局有错,他应在封丘县公安局的过错范围内免除责任。

2021年11月19日,封丘县法院判决赵甲小公开道歉,赔偿赵甲大2.4万元。

12月29日,赵甲小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他说:“我那时候年龄小不懂事,报了他的名字。早知道这样,就不报他名字。拘留3天的是我,不是他。我又没单位,有行政拘留记录也不要紧。”

赵甲大说,赵甲小不知道其儿子和女儿的名字,但警方询问笔录上记载,赵甲小准确地说出了两人名字。他据此怀疑警方笔录不规范。

处理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民警介绍,目前,已按规定删除了赵甲大的违法记录,上传了赵甲小的违法记录。当时笔录是如何做出来的,他需要回忆回忆。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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