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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日常“工作” 两盗贼在家学起了《刑法》
11-23 17:01:32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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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刷单实际上是为了盗窃别人的手机,在几天前警方破获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民警发现,嫌疑人为了方便日常“工作”,还在家里学起了《刑法》。不过,这人学法也没有学明白,让民警都觉得好笑。

15日上午,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高先生报警称,他们被网上认识的三个陌生男子忽悠,趁其不备偷走二人手机,总价值近万元。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很快明确了吴某、林某、钱某三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活动轨迹,以及相关犯案手法。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三人中两人具有多次盗窃前科,今年10月底,吴某带领林某和钱某,从外地乘坐飞机来渝,干起了“无本买卖”。首先,他们以“刷单”挣钱为诱饵,主动添加附近陌生人;然后,再以手把手教学快速赚大钱为由,约受害人见面吃饭,伺机盗走手机。

“他们三人各有分工,一人负责网上寻找目标加人聊天,约线下见面;一人负责现场教学提高刷单技巧,骗走手机;另外一人则负责为最终逃脱打掩护。”民警说,饭桌上,吴某先是不断忽悠,获取受害人信任进而主动取消手机密码,随后拿过手机借机溜走,并短信遥控,适时通知另外两人以上厕所、买烟为借口,悄悄离开。三人先后消失,受害人这才恍然大呼,原本说好的“请吃饭教赚钱”,不但手机被偷,最后还变成自己买单。

17日,大阳沟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在解放碑某民宿内,将嫌疑人吴某、林某、钱某一举抓获,并现场查获6部手机,一部电脑,一副电脑主板,电话卡二十余张等。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民警还在现场搜查到一本《刑法学讲义》,书内不少地方还做了标注和笔记,嫌疑人吴某称书是自己买来“学习”的,方便日常“工作”。但当民警询问盗走手机属于哪种违法犯罪时,吴某却回答:“非法占有”。让民警都觉得好笑。

经审讯,吴某、林某、钱某三人对其涉嫌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们曾经在观音桥、解放碑商圈等地多次采用相同手法实施盗窃。

目前,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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