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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酒驾致4死3伤政法委副书记被免职 事发后曾潜逃藏匿
05-09 14:20:15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北京头条客户端消息,据本报此前报道,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驾致4人死亡。9日,赤峰市委宣传部通报称,经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本报此前报道,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造成一车内兄弟四人死亡。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一位遇难者女儿处获悉,事发时肇事司机潘某国酒后驾驶小轿车,因避让一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汽车压实线逆行撞上其父驾驶的小轿车,致其父亲和其他三位叔伯死亡。肇事司机潘某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其驾车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潜逃藏匿,其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目前,潘某国和闫某华均被刑拘。

赤峰市委宣传部9日通报称,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闫某华系冒名顶替。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经核实,潘某国为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为敖汉旗人,无业,二人系朋友关系。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客观、及时,5月8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同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5月8日,经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目前,该起交通事故善后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Qnews| 内蒙古酒驾致4人死亡政法委副书记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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