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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住院2天后死亡,父母陈尸殡仪馆4年讨说法
01-08 20:50:48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被带到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两天后,小贵去世,年仅13岁。

小贵父亲陈冬柏将江门市人民医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对小贵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和小贵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认定医疗过错起次要作用,判令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扣除鉴定费等费用后,赔偿金额为27多万元。

但陈冬柏认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1月8日,他告诉红星新闻,“我过不了这道坎。孩子的尸体至今存放在江门市殡仪馆,快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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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贵生前照片

13岁男孩看病后死亡

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陈冬柏老家在湖南省永州市,20年前,他到江门务工和生活,小贵是在江门出生和长大的。

2016年2月2日下午,在广东省江门市务工的陈菊香和儿子小贵在家中吃饭时,偶然发现小贵颌下出现淋巴结肿胀。为此,她将小贵带到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两天后的2月4日凌晨5时,小贵去世,年仅13岁。

为此,小贵父亲陈冬柏将医院告上法院。江门市人民医院在答辩状中表示,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过错。并在答辩状中解释,“患儿(小贵)因牙龈出血、皮肤出血点、瘀斑入院……”

陈冬柏告诉红星新闻,孩子不存在牙龈出血等情况,“不过我们没文化,当时医院抢救叫签名时,我们看都没看就签名了。”

江门市人民医院在答辩中称,小贵的死亡,主要是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非医疗过错导致,“符合急性危重白血病的表现。”

对此陈冬柏不认可。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介入鉴定后,出具的两点鉴定意见显示:

1、医方江门市人民医院对被鉴定人小贵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用激素药物依据不足的过错。

2、医方江门市人民医院诊疗行为的过错与被鉴定人小贵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因素(过错参与度21%-40%),建议过错参与度为30%左右为宜(供法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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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判赔承担3成责任

男孩父亲:医院应担全责

蓬江区人民法院采纳前述鉴定意见。2018年11月2日,法院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江门市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与小贵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本院对江门市人民医院的责任认定,江门市人民医院应该承担本案原告损失3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小贵死亡带来的损失为:死亡赔偿金819500元、丧葬费46784.5元,办理丧葬事合理支出3000元、鉴定费16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936084.5元,由江门市人民医院承担280825.35元(即936084.5*30%)的赔偿金。

另据法院认定,江门市人民医院垫付的死因鉴定费11000元,按上述过错参与度,由江门市人民医院承担3300元,陈冬柏夫妇承担7700元,故应在江门市人民医院上述赔偿金额中扣减7700元,最终支付赔偿金额为273125.35元。

对于小贵的死亡,陈冬柏认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是:“小贵早前身体一直没有任何问题,但进了江门市人民医院后,就不行了。”

小贵去世后,尸体一直停放在当地殡仪馆,至今已近4年。“我上个月去问了,费用大概13万元。”陈冬柏说。此外,包括律师费等,最终到手的赔偿金没几万元,“当然,我不是为了钱,而是为给孩子讨个说法。”

1月8日上午,红星新闻联系江门市人民医院质控科,该科室工作人员倾听记者转诉后表示,“这事,我们知道了,但需要请示领导才能回复。”

“这事,我们服从法律判决。”8日下午,江门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给红星新闻来电复述事情经过时说,小贵是2016年2月2日进入医院治疗的,2月3日转去江门另一家医院治疗,2月4日小孩在那家医院死亡。至于陈冬柏为何只起诉江门市人民医院,而不追究其他医院的责任,该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对此,陈冬柏告诉红星新闻,“孩子离开江门市人民医院时就已出现休克性死亡,孩子的死,责任在江门市人民医院,后来转到江门市中心医院时,主要进行抢救。”

江门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法院判决后,陈冬柏对判决不服,但又不去上诉,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赔偿款他也不领取。

对此,陈冬柏告诉红星新闻,对于医院只负3成责任的判决,他感到失望,不想上诉。

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15天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都应按照这份生效判决履行。当然,如果有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同时有足够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是确实有错误、适用法律存在明显错误等,也可通过再审的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以此来纠正一审判决。

陈冬柏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广东金硕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华告诉红星新闻,事情发生后,陈冬柏一家的精神备受打击,建议政府从人道主义角度,减免一些把小贵存放在殡仪馆4年产生的费用。此外,建议陈冬柏的亲人多给他一些关爱,帮助他们一家渡过难关。

原标题:13岁男孩住院2天后死亡,父母陈尸殡仪馆4年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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