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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微博“大V”外衣 在网上兜售演唱会门票诈骗钱财
09-17 15:34:53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许多粉丝都希望亲临现场聆听自己喜爱明星的演唱会,于是就有骗子就开始伪造知名售票网站同名微博,在网上兜售演唱会门票。北京的小张前不久就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遭遇了诈骗。

今年七月,小张得知自己喜爱的一个明星即将举办演唱会,就第一时间开始抢票。但由于门票炙手可热,正规票务网站上的票几分钟内就被抢光了,无奈之下小张想到通过微博试试运气。

小张:骗我钱的人就发了一条微博,说他有这个演唱会的内场门票,然后我点进去发现他有10万的粉丝,并且是黄V的认证,然后我就相信他了。

这个微博账户的头像酷似大麦网的标志,而且声称有内场票,并向小张索要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在取得小张的初步信任之后,这个账户马上发来一个用于支付的微信二维码。

小张:我问他可不可以支付宝,他说不可以,只能微信。然后在我微信转转完账之后,由于我没有备注(自己的名字),他又以我没有备注为由让我再进行第二次转账,他说如果没有备注就没法出单,我当时就意识到可能会(受骗),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备注就没法出单,但是我还是选择相信他。

两次付款,小张一共支付了2560块,并且备注了自己的姓名和个人信息。但这个时候,这个所谓的卖票客服又有了一个新说辞。

小张:这个时候他又给我发了一个银联(支付码),他说由于我频繁支付造成我的账单冻结,所以没法再次下单,需要我支付3000元他才会给我进行下单,然后我就完全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这个时候,小张开始向这个所谓的客服索要票款,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

小张:我再次问他的时候他说已经说了财务上班就会给我退,可是到最后也没有给我退,(我)说他是骗子,他因此就把我拉黑了,然后后来发现很多人都因此被骗了。

受骗者众多 投诉易 维权难

这个叫做麦子—香香的“大V”到底是不是骗子呢?记者随后多次拨打新浪微博的客服热线。

记者:它当时是有认证的,那么它的认证是怎么通过的呢?

新浪微博客服:是这样的,只要它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这边是可以给它审核通过的。

记者:但具体到材料的真假你们能分辨出来吗?

新浪微博客服:可以的。

记者:但是大麦说没有任何个人在微博上卖票,只有在大麦官网和APP上卖票,它怎么可能在微博上卖,你们审核是怎么通过的呢?

新浪微博客服:这确实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现在没办法帮您查询这个账号的状态,账号被很多人举报了,账号处于封停的状态。如果发生钱财这种人身(财物)损害的话,您可以进行报警的。

记者:但是(新浪)微博有责任吗?

新浪微博客服:应该是有的。

随后,记者致电大麦网的官方客服人员,对方表示:大麦网只通过官网和APP软件售票,其它任何渠道都不是正规的购票渠道。

其实,这种披着微博大V外衣,冒充票务客服诈骗钱财的微博账户并不只是“麦子-香香”一个账户。小张告诉记者,和自己有类似经历的受害人已经组建了一个微信群,成员数量达到260多人,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为了便于大家在群里发言,每位成员名字里的数字都代表了自己被骗的金额。这些受害人的被骗金额少则几百,多的甚至被骗走8000多元。大家经常在群里商讨维权的办法,但难度却不小。比如,有的用户询问怎样才能维权,却得到了“投诉已处理”和“没有用”之类的回复。

小张:一开始我联系的是这个微博小秘书,当时联系完微博小秘书之后就是没有任何处理,也没有理我,然后再过了几天之后通过一个群,才知道可以去微博上有一个微博网警这么一个官方的一个账号,然后我跟他描述了我被骗的过程,随后他一开始没有理我,过了几个小时他告诉我该账号已经不存在了。

法律专家:应保留证据 尽快报警

即使很快发现落入了骗子的陷阱,但钱还是损失了。那么小张是在微博上买票受的骗,像她这样的受害者该怎样维权?互联网平台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5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朱巍:不管加不加V,所有的账号都必须实名制登记,就是他必须依据的要么是手机号码的实名,要么是身份信息的注册,如果事后发现这些所有的手机号码都是假的,对不上人,身份证信息都是假的,新浪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如果最后对上了,这些人也能找的到,那么这个所有的责任,平台只是信息服务提供者,不承担的,所以这块分开来看。

法律专家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其中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表示,消费者如果遭遇类似的购票诈骗,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朱巍:应当向公安机关首先立案,因为只有先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才能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从新浪微博获取骗子的信息,如果未经立案可能直接拿不到信息,立案之后的话,消费者一方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因为对骗子是刑事立案,但是对新浪这个平台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

原标题:认证“大V”兜售演唱会门票 多人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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