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报道,重庆市民赵某因家庭纠纷,被妻子高某两度用刀砍伤。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长期以来,家庭暴力一度被认为是男性的“专利”。实际上,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并无性别之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处于家庭中的弱势地位。
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也需要发生转变。长期以来,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在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隐忍和退让。尤其是在诸如“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许多受害者怯于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面对家庭暴力,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在萌芽状态时果断选择报警并求助居委会、妇联等相关民政机构,对于严重家庭暴力行为,更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该对此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对家暴说“不”,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尊严。
上游新闻记者 车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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