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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340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07-09 16:11:59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去年疫情期间推出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始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方案》要求,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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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2020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因地制宜细化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

“《执法正面清单》的实施,既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它能让我们把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恶意排污、涉嫌犯罪的企业,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21年6月底,重庆清单内企业合计4340家。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19919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69个,立案处罚39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3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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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或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随机抽中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除外)”该负责人说,对正面清单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日常工作中,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监管。

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据了解,今年《方案》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加强,如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的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得到细化,相比疫情期间,今年执法推行审慎处罚,免于处罚的条件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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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适时调整优化正面清单纳入条件,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将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移出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得再次纳入。

正面清单有效期原则为3年,在有效期内,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对清单内企业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纳入正面清单的过程由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进行,不涉及企业申报批准。这项制度没有改变企业环境守法的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履职要求,不是准许企业从事特定活动,也不是确认企业具备某种特定资格、身份,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该负责人指出,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提出反对意见并说明理由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则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方案》同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按季度对正面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汇总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数据,并研究逐步扩大正面清单企业数量。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现有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按程序做好纳入工作,并重新予以公布。

上游新闻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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