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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司机被撞飞 还要承担事故全责
10-19 19:10:21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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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先生不久前在一场车祸事故中受伤,但最近又接到一个“坏消息”:他要承担事故中的全责。这是怎么回事呢?

13日晚上8点过,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水土街道泰和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事故地点位于泰和路与云福路交叉口。在现场,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公路的中间道上,车头严重受损,在小轿车的前方不远处,横躺着一个人,系电动车驾驶员冉先生。冉先生所骑的黄色电动车侧翻在地,公路上散落着一些车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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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民警获悉,冉先生驾驶黄色电动车从和欣家园方向往京东方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云福路路口左转时,曹某驾驶的小轿车和前方一辆面包车正同向行驶。此时,直行的面包车急忙踩了刹车,而后侧曹某驾驶的小轿车视线受阻,没有料到前方会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车,虽然曹某急忙踩了刹车,但是还是和电动车撞上了,电动车驾驶员冉先生被撞飞。事故造成冉先生头部损伤、全身多处挫伤,小轿车和电动车严重受损。

经过警方调查,最近作出判罚,此次事故系冉先生在无灯控的路口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导致,故冉先生负全责。

民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无灯控的路口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让直行车先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安全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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