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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水杀医案二审14日开庭:一审获死刑,辩称医方存在过错
12-08 15:27:39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12月8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吉水杀医案”将于12月14日在江西高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理。

今年1月26日,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医生胡某云在病房查房过程中被曾某升刺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今年9月,被告人曾某升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二审出庭通知书

辩护人称不排除医生存在过错 建议二审重做精神鉴定

一审判决下达后,曾某升提出上诉,认为量刑过重。其辩护人也提出,医方也存在相应过错,不排除医方存在过度医疗情形。其辩护人称,该案根源在于曾某升去医院就诊,医方对其心脏作出“有问题的诊断”,“医生给出的诊断是否正确,依据诊断结果是否需要曾住院治疗及支付相关治疗费用,给出的诊断结果能否导致一个正常人产生相应焦虑?”

“现实中,医患矛盾普遍存在,不排除医生也存在相应过错。”其辩护人称,具体到该案,曾某升取到心电图,并去其他医院复查,发现并没有如医生诊断所给出的“严重”情形,故而引发后续冲动行为。辩护人认为,该案中医方存在诊断失实及过度医疗情形。同时,辩护人还建议二审重新对曾某升进行精神鉴定。

案情回顾:被告人对医生诊断不满,产生报复杀害念头

今年1月26日9时许,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该院心内科医生胡某云在病房查房过程中被曾某升持匕首刺伤,曾某升被现场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合力制服。1月27日凌晨3时12分,胡某云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8岁。同日,曾某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警情通报

9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在吉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曾某升认为被害医生胡某云没有及时打印动态心电图报告,而且对其病情描述过重,由此产生不满。2020年底,曾某升自感身体健康每况愈下,遂产生报复杀害胡某云的念头。

据悉,曾某升患有焦虑障碍,作案时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曾某升辩护人提出曾某升系“因病犯罪”,且被害医生在诊疗时存在一定过错等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后未予采纳。

吉安中院称,经查,吉水县人民医院及胡某云对曾某升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胡某云在曾某升入院当天开具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属正常医嘱,符合规范;吉水县人民医院对曾某升用药合理,不存在夸大病情、为增加业务收入而过度医疗的情况;曾某升入院后经治疗,其血压、心率都得到了有效控制,临床症状有明显好转。故对曾某升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吉安中院认为,被告人曾某升为泄愤报复,事先预谋并准备作案工具,在公共医疗场所公然持匕首行凶,主观恶行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9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原标题:江西吉水杀医案二审14日开庭:一审获死刑,辩称医方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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