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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下属和公司领导双双出轨,结果自己被判刑
05-16 09:16:49 来源:萧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萧山检察微信公众号5月15日消息,询问室里,报警人小雅正在叙述自己被上司性侵的经过,她的表情没有想象中惊慌,但说出的字眼却格外让人心惊:持刀、伤害、威胁、性侵!大家都以为小雅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噩梦,在看到她手背上依然明显的伤痕时,更是对眼前这个女孩的遭遇充满了同情……

无法辩驳的沉默

“你和小雅是什么关系?”

(沉默……)

“案发当晚你去过哪里?”

(沉默……)

“你是否去过小雅家里?”

(沉默……)

“你有没有跟小雅发生过性关系?”

“没有!”

相较于小雅描述经过时的全面、详细,被举报人俞强在多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则显得异常沉默。他不仅对于当晚的事没有任何供述,甚至还否认自己认识小雅。

但证据却不容他辩驳。经提取现场痕迹,在小雅的内衣裤和身体上均检出了俞强的DNA,现场查获的水果刀刀柄上也有俞强的混合DNA分型,这显然和俞强所称不认识小雅、没有去过小雅家中、没有和小雅发生过性关系不符。很快,俞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立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姗姗来迟的真相

也许是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俞强这才说出了真相,原来,他和小雅竟是交往2年多的情侣!既然这样,为什么小雅还要说自己是被俞强侵犯,而俞强也始终不愿说出两人的关系呢?

随着小雅再次被传唤至公安机关,事情才得以真相大白。小雅称,俞强是公司里的领导,一直很照顾她,两人日久生情。但因为两人都有家庭、有孩子,所以平时都是悄悄来往,除公司内的个别同事有所察觉外,其他知晓的人并不多。一次意外,小雅的丈夫发现了小雅和俞强的关系,大怒之下选择和小雅离婚,还把两人的事情举报到了公司。很快小雅被公司开除,但她和俞强的交往却没有因此而中断。

案发当天,俞强来到小雅的租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结束后俞强提出要离开,小雅却突然提出要看俞强的手机,俞强没有答应,小雅心里已经不快,又提出要吃猕猴桃,俞强匆匆用刀削了个猕猴桃递给小雅,哄了几句就离开了。

也许是出于对丈夫离开自己的不满,也或许是出于丢了工作的难过,此时面对俞强的离开,小雅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她疯狂地给俞强打电话,哭诉俞强变了心,抱怨俞强对她不理不睬,叫嚷着“我恨你”,然而俞强只是一味在电话里哄着她,人却没有出现。心灰意冷的小雅想,一定要让俞强比自己更痛苦,看着俞强刚刚离开的租房,她想到了办法——诬告他强奸。

思虑周全的计划

据小雅供述,自己之所以想到告对方强奸而不是其他犯罪,是因为两人刚发生过性关系,告对方强奸更具说服力。而她所谓手背上的伤痕,也是碰巧当晚在租房内自己做饭时弄伤的,和俞强并无关系。

俞强则称,自己因为害怕被家人知道自己和小雅的婚外情,所以在公安机关讯问时才迟迟不敢说出真相,而且他内心里也始终不愿意相信“真爱”他的小雅会告他强奸。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份不相信和害怕,让他吃足了苦头。

案发后,小雅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提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小雅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小雅在生活中应当树立起正确的婚姻观和爱情观,更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切莫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小雅当即表示后悔不已,称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审查过程中,俞强也对小雅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但因小雅的行为已导致司法机关对俞强进行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对俞强个人权利的造成了侵害,更给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属情节严重,综合该案情况,萧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诬告陷害罪对小雅提起公诉。

近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柳某雅犯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检察官有话说

一、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本案中,如果俞强足够懂法,就不会让自己成为嫌疑人;如果小雅足够敬畏法律,本案就不会发生。法律是一面盾,一面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坚不可摧的盾。而有时法律也像一把剑,如果不当使用,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所以要用好法律这面盾,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在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学会用法律之盾保护自己。

二、爱情诚可贵,责任价更高

阿兰.德波顿曾说,“爱上很容易,只需一时冲动,维系爱情却很不容易,需得一生的修炼,需要打破幻想,更务实,更健康,非本能地去爱。”在追求爱情的途中,必须要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并以此来制约恋爱中的行为和关系,要树立起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这样的爱情才会被接受和祝福。

(文中所涉姓名均为化名)

原标题:“你去坐牢算什么,我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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