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子 女方收8万元作伪证称是“男女朋友”
12-19 23:34:25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12月18日电 一场在办强奸案,当事女子却突然跑到公安局称与涉案男子是“男女朋友”关系要求撤案,难道真如其所说的是男女朋友间“闹着玩”?

日前,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方某与被害人小雨(化名)及小雨的几位女性朋友在市区某娱乐城包厢喝酒,喝至5时许,大家离开娱乐城,此后小雨回到自己租住的丰泽区东湖街道某大厦。不想,在租房内,方某突然闯入,强奸了小雨。

得知小雨报警后,方某给小雨汇了8万元,求她放自己一马。拿了方某的8万元,小雨估量了一下,答应和方某一起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然而,在办案人员确凿的证据面前,小雨终于承认自己被对方强奸的事实。

承办检察官认为,方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发后,方某为逃避法律追究,又以贿买手段指使被害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应两罪并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男子涉强奸案给钱求撤案被数罪并罚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