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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绿色制造项目申报启动 将采用自我声明方式
04-20 19:34:5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4月20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第五批国家绿色制造项目申报启动 。

记者获悉,满足推荐条件的企业、园区,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绿色设计产品编写自评价报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企业、园区,向所在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者汇总申请材料(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随附电子版光盘)。

市经信委提醒,  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不得推荐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此次推荐将对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获批国家绿色制造项目企业、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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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可申报

1、绿色工厂:鼓励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加快创建绿色工厂,优先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及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申请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绿色设计产品: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可登陆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3、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文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 

4、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文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 

【相关要求】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4、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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