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江津区公安局蔡家派出所民警向上游新闻记者讲述了一个骑车撞人“逃逸”却又主动投案的故事。
“民警叔叔,我做错事了,来派出所投案自首。”5月31日,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走进出蔡家派出所,着急地对值班民警说。
“当时我们正在查看一段路面监控。”值班民警介绍,“就在他进来几分钟前,居民杨某前来报警,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将其两岁孙子撞倒后,骑车逃离现场。”
发现杨某孙子有轻微擦伤,民警一边派人带他们到医院检查,一边派人展开调查。“不一会儿,这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走进派出所,说自己撞伤了人要承担责任,主动前来投案。”
经过询问并查看现场,民警确定这个男孩就是骑车撞伤杨某孙子的人,可他为何在出事后先离开现场?
原来,男孩姓周,13岁,就读初一,骑着借来的自行车在当地笋溪广场撞伤杨某孙子后,因为担心自行车被扣,又看见小孩无大碍,便先将车骑走还给同学,然后再到派出所投案。
“周某承认,事故是自己骑车不当造成的,愿意承担所有责任。”民警立即通知了周某家长,经过现场调解,鉴于周某的诚实举动,加之杨某孙子经医院检查无大碍,最后杨某表示原谅周某。
“周某虽然犯了错,但他主动诚实,敢于认识错误,勇气可嘉。”民警说。
警方提醒: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
民警提醒,很多中学生选择骑自行车上下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而且,骑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如果发生意外或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 通讯员 叶松/文 张文敏/封面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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