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注意!这个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
06-09 11:28:53 来源:阳光重庆

阳光重庆消息,“开发商催我交首付,却没有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近日,付先生(化名)在购买沙坪坝区融创·寻光江徕商品房时,有些担心。

5月23日和24日,付先生在融创·寻光江徕售房部向置业顾问先后两次共计支付了5万定金,并签订《购房确认函》,约定可以优先购买该项目房屋。

图片

△ 融创寻光江徕购房确认函,付先生供图

5月24日晚上,付先生接到融创·寻光江徕置业顾问的通知:“月底前需要交清首付,下月初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将取消购房资格。”

但付先生在网上未查询到该项目的预售许可信息,担心首付款的资金安全,遂要求置业顾问出示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得到的答复却是:“应该快(办下来)了。”这更是加重了付先生的担忧,于是付先生选择向阳光重庆投诉。

图片

△ 付先生与融创·寻光江徕置业顾问聊天截图,付先生供图

5月28日,经过沙坪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得知,融创·寻光江徕项目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约谈了重庆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令其清退已收取的定金和首付。

6月8日,阳光重庆联系付先生回访,其表示:“已和开发商协商好退定金事宜,开发商已经在走退费程序了。”

截至发稿前,阳光重庆致电融创·寻光江徕售房部,置业顾问也表示:“预售许可证将于近期办下来。”

同时,沙坪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也表示,目前,融创·寻光江徕项目仍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未收到开发企业重庆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房屋或收取购房者费用。

相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形式向潜在预购人收取费用。

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预售活动,退还预售款,并处已收取预售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注意!这个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