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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女老大”:谢才萍的沉浮史
12-16 09:00:41 来源:史书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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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称为“现实版武则天”,她性格张扬,嗜赌成性,包养“面首”,视法律于不顾,胆大包天。俗话说,“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她的江湖地位都是踩着法律的尊严和对金钱的贪婪造就的。

她就是谢才萍,江湖人称“谢姐”。

她的一生虽然不堪,却也沉沉浮浮,一晃几载。

堕落伊始,欲望使然

1963年出生在巴南市的谢才萍,是一个妥妥的重庆辣妹子。

年少的她,眼角眉梢都是重庆妹子的灵动,性格泼辣却也灵动可爱。

本来,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税务局公职人员,不过后来,结识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弟弟文兵,两人结婚以后,她自然地攀上文强的关系,后来就被调到重庆市直税务部门。

当她是重庆九龙坡区税务所的一个普通税务人员时,她只求家庭和睦,工作顺利,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但是自从“大哥”文强把她调去主城某区税务局后,她一下子就被城市的繁华冲昏了头脑,她的心境发生了巨变,她开始不知足,她开始追求灯红酒绿,开始对金钱有了贪欲。

尽管这份工作足够她的日子过得光鲜亮丽,但是她并不满足于此,她想要很多。

于是,她迷上了“赌博”。

不过她“手气”不好,她是逢赌必输,输了继续,循环往复。每次赌博,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次一去,绝对是输个精光。

输了再赌,赌了又输,赌博就像一个永远填不平的大坑,开始吞噬她的钱包和精力,她的钱包瘪下去了,她就开始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开始借高利贷,可是借的钱统统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随时都有可能被债主追上门来。

为了赚钱 她决定“搞票大的”。2000年,她正式辞去了税务局的工作。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走上正轨。

“谢姐”名号打响

这个女人,“吃喝嫖赌”她都占了。

先是赌博,她不仅赌博,她还要开赌场。

离职后的她就联合朋友开起了赌厅,因为认识的朋友多,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再加上“大哥”——文强的名号,她的赌厅事业愈发膨胀。

从2000年到2008年,短短八年之内,谢才萍名下的赌厅开遍了重庆的各大区镇。

他们的赌场并不公开透明,她利用关系召集了很多闲散的“二流子”来赌场工作。他们几个掌权人合伙做戏,设置了“内保”,“放水”。

通过扑克牌打“三公”、押赌注,轮流坐庄的“黑幕”,使得客人的赌资越来越少,她的赌资却是越来越多。而每场赌局的参赌“抽头”都是谢才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她会拿走总赌资的5%。

她自打经营了赌场以后,来钱特别快,不仅还清了债务,更是摇身一变成为了“黑道大姐——谢姐”。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4月到7月30日,警方调查发现,仅仅60天,谢才萍一众人就能从赌场获利御井茶楼被警方查处的2个多月时间里,谢才萍团伙从赌场抽头获利300万余元,最多时一天获利达20余万元。

为了掩人耳目,她开始行贿官员,希望官员可以对她的赌场施以保护,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以她赌场为中心的黑恶势力的保护圈,使得百姓敢怒不敢言,她一人横行霸道,为非作歹。

贪欲膨胀,寻衅滋事

她自打经营了赌场以后,来钱特别快,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巨额利润,不仅还清了债务,更是摇身一变成为了“黑道大姐——谢姐”。

有钱有权后,受尽了众星捧月,利欲熏心后钱和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她,她开始色欲熏心。

但是她是有老公的人,要想包养“小白脸”,她的“正夫”是一大障碍,所以她必须“除掉”她的“正夫”。

她没有沾上鲜血,她要让老公再也没有管她的能力,她要把她老公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她要她老公看着她纵情享乐,却又无可奈何。

所以,她得到机会后,把毒品掺到了她老公的香烟中,诱使她丈夫染上了毒瘾,使得一个身体健硕的男子变得足不出户,整日吞云吐雾,甚至需要整日里依附她来过活。

她的丈夫何其不恨,但是他还要依靠谢才萍的D品度日,所以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此以后,谢才萍更是愈发地放纵她的欲望,夜夜笙歌,纵情声色。她整日醉生梦死,据传曾经一下子包养了16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供自己享乐。虽然这是夸大事实,但是她的生活确实奢靡混乱,不堪入目,她行事高调,丝毫不顾及法律,甚至为了躲避有关部门的追查,对民警下了“毒手”。

同时,她也给她的赌场配备了武器阻止有关部门的搜查,其手段极为残忍。

“人心不足蛇吞象”

人性的贪欲是会繁殖的,就如同藤蔓侵蚀人的良知和道德。“人心不足蛇吞象。”贪为三毒之一,人们在名利面前最容易丧失自我。心中只要有丝毫贪念不能驾驭它,反而被它所驾驭,那终究会是全盘皆输。

谢才萍就是这样,只是一个公职人员的她,虽然不富裕,但是知足常乐,家庭幸福美满,但是起起伏伏中,她有幸进入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繁华处,她开始对于金钱产生了欲望,这是她堕落的原罪。

一份体面的工作已经不能满足她,她开始为了钱走上了不法分子的道路,她开始开赌场,公然和法律对抗,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着这条路越走越远,她周围的圈子也发生了巨变,她所看到的风景更是不同,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她的贪欲开始愈发膨胀,她开始“剑走偏锋”,开始彻底走向深渊,把礼义廉耻都抛之脑后,公然藐视法律,视法律于不顾。为了自己的色欲,包养“男宠”,夜夜笙歌,甚至把毒手伸向相爱相知的丈夫,何其残忍!何其狠辣!

她已经没有了良知和道德,她的内心已经完完全全被贪婪所蒙蔽,她已经完全沉浸在纸醉金迷中,不能自拔,越陷越深。

贪欲像一只捕手,牢牢地抓住了谢才萍的心,丝毫不给她喘气的可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善恶终有报,她终于落网。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等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她的一生,虽然曾经繁华到极致,奢靡酒醉,但是终是全盘皆输。

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她奢靡的一生终于落下帷幕。

她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不管有谁保护,黑恶势力都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一切有悖于人民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家无定法而不立,法律就是国家的规则,更是每个人心中需要时时刻刻点起的一束光亮。人人向往自由,但是并不能无法无天,其实最好的自由,就是遵守规则。

作为社会人,我们必须遵纪守法,在法律范围内追寻属于自己的自由。

“没有一条马路可以任意横穿,没有一条轨道可以强行越过。这世上,也没有一条规则,能被公然无视和恣意践踏。”无论有多少“保护伞”,任何践踏规则的行为都会被制裁。而且,遵守规则也是最好的自我保护。遵循规则,社会才能更稳定,不可预料的风险才会降低,每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

原标题:重庆“第一女老大”:谢姐谢才萍的沉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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