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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上“抖音”开怼谩骂 法官:这么做违法!
12-06 15:04:08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现在使用“抖音”“快手”等APP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少人喜欢在上面发布自己的言论。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有存在风险,前几天,丰都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在“抖音”APP上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丰都县的王某和张某原本是恋人关系,2019年因感情不和分手。2021年7月,王某因张某有新恋情而心中愤懑,遂多次在其抖音个人账号上发布载有张某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的短视频,并多次发布谩骂、诋毁张某的短视频。

同月,张某看到王某发布的抖音短视频后,认为王某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权利,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

丰都县龙和人民法庭的法官受理案件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承办法官表示,王某在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短视频,该视频对外公开,视频中可明显看出张某真实身份信息。从该视频的点赞、评论和浏览人数来看,该视频已被多人观看、评论和下载等,对张某实际造成了不良影响,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王某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相应责任。

经法院调解,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相关抖音视频和赔礼道歉,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布类似视频。

法官提醒:随着抖音、快手等众多短视频平台火热发展,网络侵权案件逐渐增长,但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行使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突破法律底线终将自食苦果。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原标题:情侣分手后上“抖音”开怼谩骂 法官:这么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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