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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5家长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用“刑”过度只会适得其反
10-23 16:39:35 来源:上游新闻

据媒体报道,因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河北省临漳县5名学生家长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其中1人被批捕,4人取保候审。当地教育部门发出声明称,涉事学校不存在食堂卫生问题。但事发后,学校食堂被贴上封条,学校也被责令整改。目前该校学生已搬至其他学校,校名也进行了更改。

该消息迅速引爆舆论,成为网络热点,相关话题的阅读量已经过亿。公众如此关注,除了对校内食品安全问题的拷问,更重要的是,5名家长出于对孩子健康的担忧,反映食堂卫生问题,而当地选择以刑事手段进行打击,不但不能服众,效果也许只会适得其反,让脆弱的家校平等沟通关系加速崩盘。

首先,刑事手段是所有社会管理方式中最为严厉的,轻则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重则失去自由甚至被剥夺生命。因此,只有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才需要动用刑法进行打击。

家长们关心孩子在校食品安全问题,这是为人父母的天性使然,谁能想到,会换来刑事拘留的下场。退一步讲,在多名孩子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即使家长们在反映问题时动作大了些,声调高了些,这样的行为,连治安处罚都算不上,遑论刑罚呢?

其次,当地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孩子们在校出现身体不适,5名家长前往学校食堂,动因是为了查证孩子们身体不适与食堂卫生是否有直接联系,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充满善意,也是作为父母的天然保护职责,与学校必然保护学生的安全动机是一致的。

作为学校当然有责任和义务,在家委会或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介入下,向广大家长解释澄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非事件稍作平息,便画风一转自己当起了受害者。家长们的举动若实在过激,当地公安机关完全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或是治安处罚的方式进行制止纠正,而非动辄进行刑事打击,让平息的矛盾再度尖锐化,甚至达到不可调和的状态,给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

再次,家长作为其家庭中的重要经济来源,如果被贸然采取刑事措施,可能令家庭收入大幅减少或中断,使全家陷入经济困顿。如果罪名成立,对其子女今后升学就业等还会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如果此例一开,将让家校之间友好平等沟通的氛围和基础荡然无存,双方之间的信任一旦丧失,家长们以后面对类似校园卫生安全的事件要么噤若寒蝉忍气吞声,要么只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大大增加社会的矛盾和冲突风险。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一旦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平衡被司法机关的刑事处罚所破坏,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将是一座空中楼阁。

因此,当地司法机关应当从5名家长的犯罪动机、行权基础、客观影响等方面充分考虑,慎重用刑事手段解决家校纠纷,及时纠正错误,让家校双方的沟通重新回到平衡线上。

上游新闻 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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