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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硬核保就业 国企为毕业生提供不低于50%新增岗位
05-13 17:20:15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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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在今(13)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意见》从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了23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支持就业导向,协同发力,不断优化有利于恢复和稳定就业的政策环境方面,《意见》也作出了一系列安排。

具体来看,一方面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鼓励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和项目。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此外,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同时加快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减负稳岗力度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同样能够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此次《意见》也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合理降低利率,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型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0%给予创业补助。

国企为毕业生提供不低于50%新增岗位

针对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也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

一方面,今年企业也将扩大对毕业生的吸纳规模。全市国有企业2020年从新增岗位中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新招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另外,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020年招录(募)选调生、“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2800名左右。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30%,专升本规模扩大至占全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总量的15%左右。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与此同时,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打通堵点,引导农民工转移就业

《意见》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加强省市劳务协作,建立健康互认、劳务互助机制,成规模、成批次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

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

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区和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通过岗位置换、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托底安置、创业帮扶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吸纳农民工就业。

托底帮扶,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继续执行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全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同时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也可再次予以安置。

技能提升,优化服务“助就业”

在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方面,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和规模,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一定补贴。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劳动者在市外参加我市线上培训,返回重庆后完成线下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谈书 实习生 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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