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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费个税抵扣出台在即 专家建议每月扣除2000元
03-28 09:10:32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消息,“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将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抵扣,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婴幼儿抚育成本,对鼓励生育、促进优育产生积极效应,建议将扣除标准定为每月2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新一轮个税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并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以来,一方面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老百姓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痛点”,切实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体现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对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民生问题的主动关切。

不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一直是“空白”,而婴幼儿的养育成本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来自河北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说实话,3岁以下的宝宝比大孩子还费钱。我家每个月仅奶粉和尿布的开销就在2000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子女教育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在张依群看来,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应综合考虑婴幼儿生长成本、家庭照护成本、生育政策导向、物价水平等。但从近期看,婴幼儿的直接照护费用是衡量扣除标准的关键,初步应确定在每月扣除2000元。如此不仅可有效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还可以形成鼓励生育的导向作用;从长远看,婴幼儿照护费用还应随着经济水平、照护标准、财政能力、生育效果等有序提升,成为鼓励生育的重要经济手段。

原标题:婴幼儿照护费个税抵扣出台在即 专家建议每月扣除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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