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购买的一套二手房,到现在都无法过户。”市民龙先生日前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投诉称,自己通过中介购买的一套二手房,因存在房产证要分拆的障碍,至今无法过户,龙先生提出退房要求,中介表示希望走法律途径。
龙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0年5月,自己通过永驻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永驻经纪”),购买了江北大石坝北城阳光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屋面积35.43平方米,总价是358491元。永驻经纪向龙先生出示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原地址是大顺商厦2楼,户主名是刘志和,房屋的建面是431.37平方米。5月25日,永驻经纪以甲方的名义与龙先生签订了购房协议,随后向龙先生收取了19.1万元房款,双方约定剩下的房款于下证过户当日交付。
合同还特别约定,接房下证过户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前。元旦后龙先生发现未能过户,便向中介要求退房,并按合同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中介提出要扣去上万元平台咨询费和渠道费。”龙先生后来了解到,该房屋所在二层都系房主刘志和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只有一个总的房产证。自己购买的小户型,由于没办理房屋产权分割手续,目前房产证拆过户时遇到障碍。
永驻经纪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主将房屋委托中介分割出售,中介在与买家交易时已经就此作了说明,并约定了过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前。对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合同里也有约定:因甲方责任导致未能按约定办理产权登记,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退房书面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1%的违约金。
中介表示,目前房屋产权分割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将于3月底办完,大多数买家对此表示理解,如果龙先生坚持要退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重庆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栋铃表示,房屋产权分割手续涉及国土、规划、房管等多个部门,手续较繁琐。卖家在出售前不能隐瞒其产权情况,否则便有欺诈嫌疑,买家在购买房屋产权分割房前,也需要仔细了解其产权情况。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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