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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教委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提醒学生家长注意风险
01-21 15:25:4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日前,江北区教委发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同时公布了区教委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希望家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教委在公开信中表示,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寒假将至,各类培训机构可能成为学生主要的聚集场所,请尽量让孩子少参加或不参加寒假期间线下培训等聚集活动。如果要参加线下培训,区教委提醒广大家长,校外培训机构可能存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疫情防控风险,选择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应醒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收费备案表等证件和备案材料。办学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载明的办学场地、办学范围等许可内容与实际一致。合法分支机构在办学许可证上也应注明。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学员及家长可通过区教委网站(网址:http://www.cqjb.gov.cn/bm/qjw_71911/)查询经区教委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应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消火栓、灭火器、防暴器械等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安全防范等管理规定要求。

二、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培训服务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机构名称、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等核定事项,教育培训对象姓名,培训场所,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与承诺,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

培训内容不超标、超前,不和应试、招生入学挂钩,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收费备案标准收费,开具正规发票,最长收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组织实施培训贷的,应提高警惕,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防止潜在风险。

四、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未约定或对合同约定有异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江北区教委表示,欢迎各位家长对江北区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023-67855604

江北区教委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5813173)-20210121152418.jpg

@江北家长 寒假将至,先看看区教委这封公(5813175)-20210121152421.jpg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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