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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2022-04-27 14:04:26 来源: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善于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不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事关政治安全、制度安全、社会安全,是一项政治性、社会性、法治性很强的工作。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就越要坚持党的领导,越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回望过去,我们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之所以能够战胜一次次的风险挑战,关键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确保了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全体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才能充分发挥我们党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制度优势,才能有效抵御重大风险挑战,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鲜明立场。要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全面细致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找准社会情绪的痛点、堵点和燃点。深入分析各类风险隐患背后的原因,切实围绕影响、威胁人民利益的风险开展防范化解工作,下好先手棋,更好掌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动性、针对性,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全过程。二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总结人民经验、汲取人民智慧,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市域个性的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激发群众防风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筑牢群防群控、群策群治的坚实防线,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一套成熟有效的制度,不仅能在防范风险时“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而且还能在化解风险中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显现,急流险滩暗礁更多。越是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就越要沉着冷静应对,就越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不断提升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前瞻性的科学立法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处置、舆情应对等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持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运用法治方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正确处理好执法效率与程序公正、依法行政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凸显法治在维权、维稳中的价值导向和基础功能,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执笔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黄忠、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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