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富 > 正文
2019年春节长假,你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02-03 16:32:3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消息,春节长假里依然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了解到,在初一、初二、初三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4日(除夕)至10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上海市人社部门介绍,2月5日(初一)至2月7日(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4日(除夕)、2月8日(初四)至2月10日(初六)四天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按照2018年4月1日起上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420元计算,劳动者在初一、初二、初三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333元。如果春节7天都加班,单位又没有安排补休的,应该最少拿到1891元加班费。

原标题:2019年春节长假,你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