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七年前, 北碚区的李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子,可还没等到办理过户手续,一个晴天霹雳,就把她给震懵了。
事情还要从七年前说起。2014年,李女士从冉某手上,购买了天府名居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总价为十八万元。
房屋属于安置房,当时冉某还没法拿到房产证。双方约定,房产证下来后尽快过户,然后结清尾款一万元。随后,李女士拿到了新房钥匙开始装修。
去年,李女士从邻居那里得知,小区的房产证办下来了。由于联系不上房主冉某,李女士找到了她的母亲。
冉某的母亲告诉李女士,女儿到外地打工去了,暂时联系不上。李女士心想,对方房产证都在自己手上,过户只是时间问题,没有太在意。就在这个月,房屋的大门上,突然张贴了北碚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到这时,李女士才发现,冉某因为借款合同纠纷,成为了被执行人。法院依法查封了她名下的这套房屋,要求居住人5月底搬离。突发的状况,让李女士措手不及。而冉某依旧无法联系上。
面对如今的局面,李女士该怎么办呢?我们来听听法律人士的意见。
律师杜江涌建议,购房者购买房屋后,应当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主没有履行过户义务,可以采取诉讼手段,确认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就可以完善过户手续。目前,李女士正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魏思超
原标题:房屋入住已七年 如今面临鸡飞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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