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廖女士的肠子都悔青了!昨(10)晚,她久等代驾员不来,便抱着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交巡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调查。
10日晚上,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龙华大道设开展酒驾检查,晚上10点半,一辆白色越野车开到检查站,该车女司机神情慌张,一直躲避检查。民警责令其下车配合,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达到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控制了该女司机,并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化验。
经查,该女司机姓廖。当晚8点多,廖女士受到朋友邀请,驾驶私家车搭载2个闺蜜到渝北区新光天地一家餐馆吃饭。廖女士将车停进了餐馆旁边的一地下车库内。
席间,朋友相聚甚欢,廖女士喝了不少红酒。饭局持续到晚上11点多,大家散席后,准备各自回家。因为廖女士喝了酒,感觉头昏脑涨,一位闺蜜临走前,就用自己的手机帮廖女士叫了代驾员,闺蜜专门嘱咐廖女士:“你一定要等到代驾员来开车,千万不可酒后驾车哦!”廖女士感激地说:“我晓得酒驾是违法的,你放心吧。”
廖女士来到车库,一直坐在自己的车里等待代驾员,她左等右等,半个小时过去了,仍然不见代驾员赶来,车库内信号又不好,她几次试图联系代驾员,都无法接通电话。为此,她开始烦躁起来,想早点回家休息,决定不等代驾,自己开车回家。抱着侥幸心理,她驾车驶出了地下车库,进入龙华大道主干道,跑出2公里多就被交巡警查获。
因涉嫌危险驾驶,廖女士被渝北警方立案侦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廖某醉酒驾驶,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还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当地下车库信号不好时,可以先在室外与代驾人员取得联系后,等待其到达后再引领代驾人员进入车库驾车。千万不能在麻痹大意、侥幸心理驱使下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害人害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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