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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非法种植罂粟 行政拘留12天
05-03 17:17:3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5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巫山县警方获悉,巫山县警方通报了辖区内的两起种植罂粟案。4月2日,巫峡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巫山县巫峡镇仙桥村村民邱某在家门口菜地种植罂粟,巫峡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依法予以铲除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2日,巫山县公安局铜鼓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巫山县铜鼓镇双庙村有人非法种植罂粟。经查证,村民杨某(女)对自己在自留地里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之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理法》和《刑法》规定: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和使用罂粟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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