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重庆市公安局发布30条新举措
08-28 09:53:3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规范执法行为

24、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5、建立涉企执法报告制度,公安民警到民营企业办理案件或开展安全检查时,除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外,需向所在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报告,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

响。

26、严格依法办案审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7、加强同其他省市执法协作,对涉及我市民营企业的跨省市重大案件,主动对接、积极协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保障监督

28、成立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侦总队,负责统筹各警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收集掌握民营企业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

法权益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29、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电话,畅通民营企业同公安机关的联系渠道,增强警企协作合力。

30、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摄影 平索茜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