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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友手机通话中坠亡,父母向其男友追责,法院未支持
06-13 21:51:27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上海一女子李某从酒店81层坠楼身亡,事发时,她与男友周某亮保持着手机通话,坠亡后,手机通话还持续了约48分钟,总时长超过1小时。李某的父母认为,这通电话是女儿坠亡的直接原因,周某亮应对女儿死亡承担责任。但法院认为,周某亮需承担责任的理由与依据均不充分。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坠楼案的审理经过。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和周某亮在经历了恋爱蜜月期后,感情并不顺利。2018年7月6日下午1时许,李某与周某亮登记入住一家酒店。次日下午1时许,周某亮离开该酒店。不久后,李某也离开了酒店房间,乘电梯到达酒店81楼。下午2时许李某从中庭跳下,跌至56楼,当场死亡。

李某父母得知,女儿从下午1时50分36秒起,与周某亮进行了时长为1小时9分46秒的通话。此外,从女儿与周某亮的微信记录看,女儿在事发前两周多次向周某亮提出分手并指责他欺骗,周某亮则苦苦纠缠女儿,多次提及还钱。在李某父母看来,以上证据可以认定女儿坠楼与周某亮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此,他们要求周某亮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17万余元。

周某亮回忆,当天他接到李某电话,聊了家中宠物等话题,大约20分钟后,通话被人打断,但他征得李某同意未将电话挂断。大约10分钟后,他发现电话中仅有电流音,李某没有说话。他担心李某责怪,没有主动挂机,直到手机没电,通话才结束。后来,他将手机充电后回拨,发现李某的电话已不能接通。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父母未能进一步证明周某亮的行为与李某的跳楼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李某父母不服,提出了上诉,但并未提交新证据。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不支持李某父母的诉求。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周某亮是否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李某父母提供的证据仅能反映两人存在矛盾,有金钱款项往来,此在恋爱过程中尚属正常事件,但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周某亮对李某的跳楼存在客观上的违法行为和主观上的过错。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侵权责任成立的要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李某父母未能进一步证明其男友的行为与她跳楼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也就没有支持他们的赔偿请求。

原标题:女子与男友手机通话中坠亡,父母向其男友追责,法院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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