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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小区两个月连发八起高空抛物 监控该上场了
10-14 15:49:36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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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广西南宁廖女士在龙岗一小区遭到了高空抛蛋的“袭击”,身上两处被擦伤。廖女士称,这是自8月份以来,她在同个小区碰到的第8次高空抛物事件。根据廖女士反映,有的抛物者为未成年人,有时候往楼下公共通道扔玩具、垃圾、鸡蛋、奶瓶,甚至吐口水。报警之后,结果也不了了之。小区物业称,已向每家每户发信息提醒勿高空抛物。

禁止高空抛物已经不是新话题,此前一系列的新闻报道已向公众发出了警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防患高空抛物,避免悲剧发生,虽然这句话常挂在嘴边,但在现实中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发生在南宁这个小区的多起抛物事件,说明业主、物业以及社区等,均存在高空抛物防范方面疏漏。

关于高空抛物的成因,首先是业主对高空抛物危害意识薄弱,侥幸心理作怪,认为将物品抛下也不至于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其次是部分家长疏于教育孩子,或认为孩子太小不懂事,往楼下扔东西情有可原。但这不能作为高空抛物的借口和理由,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具有言传身教的作用。即便孩子年龄再小,也应警示孩子高空抛物是伤害他人的行为,千万不能以未成年人作为挡箭牌,否则将酿成更严重危害。

作为物业和社区,更应该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和教育。除了安全意识宣传之外,物业还可以在小区楼顶或其它关键位置加装摄像头,时刻监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情况,对小区不文明、不安全行为起到警醒和规范。假使高空抛物出现危害,通过监控也利于受害方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从这点来说,当法律和教育都不起作用时,第三方的监控摄像头该上场了——众目睽睽之下,不发行为必将有所顾忌。

上游新闻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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