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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五指山政府被索赔1.2亿案庭审:巨额索赔如何计算的?为何当初没投资评估?
09-25 15:02:45 来源:上游新闻

9月25日上午8时40分,海南通澳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澳公司)向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提出1.2亿元经济补偿的行政诉讼,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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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通澳公司诉海南五指山政府赔偿1.2亿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上游新闻记者/王敏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50亩土地发证6年后被注销,招商企业起诉海南五指山政府失信索赔1.2亿》,上世纪90年代初,通澳公司参与海南通什市(今海南五指山市)关于南圣河两岸“一条街”开发项目,通什市政府向通澳公司发放五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共计249.94亩土地。6年后,海南通什市政府以该五本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为由将其注销,后五指山市政府将249.94亩土地收回并转让给其它单位开发。

海南省政府于2005年、2006年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帮助协调两者间的问题。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其主持协调化解,委托评估机构对通澳公司的投资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

此间,通澳公司多次将五指山政府诉至法庭。2019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行赔终138号行政赔偿裁定书称,通澳公司就“一条街”项目的投资补偿问题,只能与五指山市政府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再协商补偿。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行政补偿诉讼依法救济。

9月25日,通澳公司代理律师、五指山市政府代理律师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交新的相关证据,并就该案关键问题进行质证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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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海南省政府协调通澳公司与五指山市政府有关一条街存在的遗留问题。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首先,为何双方一直未委托评估机构对通澳公司就“一条街”项目前期投资进行评估?

五指山市政府律师称,五指山政府确实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是没有给原告通澳公司补偿的,不能编造出来补偿给原告。

五指山市政府律师表示,此前通澳公司已经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就南圣河沿岸的挡土墙进行评估,评估价为798万元。五指山市政府表示认可该结果,并进行了赔偿。原告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再次要求五指山市政府共同委托评估,没有这些证明无法做评估。

通澳公司律师称,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前提是被告五指山市政府要启动评估程序。通澳公司在2005年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纪要作出后,就要求进行评估,但五指山政府一直不理。

通澳公司律师还称,五指山政府不给机会,通澳公司没有办法提交证据,如果当天启动评估程序,通澳公司就可以提交证据。

其次,通澳公司在“一条街”项目前期投入多少?

通澳公司律师称,原告通澳公司沿着南圣河南北两岸修建了挡土墙,目前挡土墙工程还在;修建完南北两岸5.6公里联合公路,只是当时道路比较窄,没有现在这么宽;在南圣河北岸挖山平整土地,此前原通什市政府批复和通知写明了土地纵深。

法官发问为何原来为1200万的项目,通澳公司却索赔1.2亿超出了原金额的10倍。通澳公司律师称,计算时包含了利息、违约金等,关于金额计算问题通澳公司将再做补充。

五指山市政府律师辩称,原告通澳公司在“一条街”项目主要做的就是挡土墙工程,如果挡土墙的长度为300米,那么原告修的路也只有三百米。现存的挡土墙、道路都是五指山政府重新修建的,原来很窄的路,也被政府拓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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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20日,海南日报刊登原通什市土地管理局关于注销通澳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告。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第三,有何证据证明通澳公司的各项前期投入?

通澳公司律师称,2002年五指山市政府对通澳公司办公大楼进行强拆,导致通澳公司关于“一条街”项目投入的材料、证据遗失,通澳公司无法就“一条街”项目拿出更多证据。

后来通澳公司只拿到了五箱财务凭证,其余几十箱材料未拿到。通澳公司曾希望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书作出后,五指山市政府没有把相关物品交还通澳公司。通澳公司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指山市政府依然没有归还。

通澳公司律师还称,此案发生在五指山市,根据法律规则,被告五指山市政府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指山市政府律师辩称,原告通澳公司办公楼属于违章建筑,五指山市政府依法拆迁。且五指山市政府拆迁办进行了证据保存,相关物品已通知通澳公司自行领取,但是通澳公司仅来领取了重要的财务凭证,其它未领取。因此,通澳公司没有领取相关物品,是通澳公司自身造成的遗失。

另外,通澳公司称“一条街“项目曾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原告可以向施工单位或者法院申请取证,原告没有申请。原告也可拿相关财务凭证举证,原告也没有拿出来。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发自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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