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两江故事 > 正文
张元炳:残疾人的“保护神” 他用法律照亮无助的心
2023-11-23 09:57:23 来源:两江故事

他是一名残疾人,也是一名律师。多年来,他坚持为广大困难群体特别是残疾人普法、提供法律援助,曾获首届全国“十佳荣誉律师”、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他叫张元炳,家住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天龙路社区,今年70岁,在律师道路上已走了41年。

一扇关了的门 他走上残疾人维权路

1982年,张元炳从部队转业,从事律师管理工作,1995年创办元炳律师事务所,那时他青丝满头、壮志满怀,代理了许多重大影响案件,在律师界颇有名气。

而一次车祸事故,差点让他的律师之门永久关闭。“那次身体上扎心的疼我现在都还记得。”回忆20多年前的事故,张元炳仍心有余悸。

20多年前的某天,张元炳结束在外地的工作,于深夜乘车返程,经过一处漆黑工地时,车辆发生侧翻,两根钢条直直插进他的身体。

“天黑,地方又偏僻,身体剧痛让我无法喊叫,当时感觉自己活不下来了。”就在张元炳万念俱灰时,一群工人闯进了他的视线,有的跑去打电话联系医院,有的围在周围查看伤势,看到他还活着,众人露出欢喜的笑容。虚弱的张元炳只能用微弱的声音重复着“谢谢你们”。

张元炳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月,这次事故导致他右眼失明,右臂和右腿粉碎性骨折。

在医院里,张元炳认识了一位病友,跟他的遭遇类似,在工地上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击中腰部,导致终生残疾。

得知病友迟迟未收到工伤赔偿,张元炳决定帮助他维权,他用健全的左眼看事件案卷,并调集律所维权部的“精兵强将”,为病友打官司,最终追回数万元的赔偿金。

那天,收到赔偿金的病友连连道谢,并提出要给张元炳报酬,张元炳婉言谢绝,“我帮你维权是免费的,今后我要像帮助你一样帮助更多的残疾人。”

回到律所上班的张元炳,决心探索一条运用法律武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新路子,他在律所成立了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弱势群体能照到‘法治的阳光’。”张元炳说。

一次温情维权 他让希望在绝望中发芽

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成立后,律所法律工作者的足迹遍布多个省市,为残疾人多方奔走、四处维权,他们不谈经济效益,还经常倒贴费用。

一次,张元炳收到一封信件,纸张很皱,字也歪歪扭扭,还有泪水打湿的痕迹。循着信件上的地址,张元炳见到躺在床上,用嘴叼着笔写字的女生小雪(化名)。小雪因车祸事故高位截瘫,由于证据不足拿不到赔偿金,整整八年维权无果。看到电视上播放张元炳为残疾人维权的事迹后,她重燃了希望。

为帮助小雪,张元炳带着一群人走村串户,对八年前的事故进行调查,历经近一个月找到关键证据,为小雪要到了迟到八年的赔偿金。

维权结束后,张元炳送给小雪一本《轮椅上的梦》,女孩感动得泪流满面,表示自己会坚强地生活下去。

“援弱扶正,秉律为民”是张元炳与其律所的法律工作者坚持的初心,为更好地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张元炳苦练哑语,并在律所打造“残疾人法律之家”,在日常工作中,他将普法和服务充分结合,帮助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从青丝满头到白发苍苍的他,也有了一个称号——“为残疾人讨公道的‘白发律师’”。

张元炳为残疾人维权作出的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他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首届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全国第二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7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提名奖等殊荣,其律所也先后获得“全国维权先进集体”“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个新身份 他将法律声音传到基层

去年,张元炳多了一个新身份——“法律明白人”。

2022年,两江新区启动辖区8个街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出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有1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力争每个居民小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既然从事律师工作,就要发挥作用,尽到社会责任。”当天龙路社区征求张元炳意见时,他欣然同意,并认为自己可发挥专业知识,把法律的种子在基层传播,“‘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能够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夯实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

为当好“法律明白人”,张元炳抽空就前往社区,了解有没有难调解的矛盾纠纷、有没有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并为社区提供法律培训、工作指导,深入群众身边讲法、普法,带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更多人能懂法知法,充分运用法律维权,享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张元炳说,而他也将继续在法律服务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家居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网络暴力
获取验证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