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举行。启动仪式上,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护航美丽长江。
根据框架协议,四地将加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加强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审判工作,以及强化恢复性司法实践等五个方面加强协作。
同时,四地还将建立九个方面的协作机制,即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管辖权协商机制、探索建立环保禁止令制度、积极开展执行事务协作、建立生态修复协同机制,建立业务交流协作机制,完善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等。
其中,在积极开展执行事务协作中,将强化在巡回审判、调阅档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裁判文书送达等事务方面的协助配合。加强执行协助配合,对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执行案件中的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特殊执行事项,实行委托监督制度。
而在建立生态修复协同机制中,将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机制,形成区域内生态修复齐抓共管新模式,提升生态修复效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共同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选择有地域特点和有利于促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修复的地点,探索建立环境司法联合修复基地。
据悉,从2017年以来,重庆市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489件。其中,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09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共审结该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涉及各类野生动物3万余只,其中白肩雕、中华鲟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只/尾,黑熊、猕猴、胭脂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1只/尾,中华蟾蜍、画眉鸟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960余只。
另外,还审理涉水、大气、噪声、光能、矿产资源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425件。审理各类环资行政诉讼案件1120件,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司法建议70余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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