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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箱盲盒”火了,无人认领就能随意买卖?

澎湃新闻2022-08-03 10:15

盲盒又被开发出新品种:行李箱盲盒。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某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大批“开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为主题的视频。那么,这些行李箱真的是“无人认领”吗?它们从何而来?又是什么人在买卖?

因为随机、刺激、猎奇等特征,盲盒经济近来日益火热,以至于“万物皆可盲盒”,之前就有快递盲盒甚至宠物盲盒等。这次行李箱被当成盲盒来交易并不奇怪,对于一些UP主来说,拍摄开行李箱盲盒视频成了一种吸引流量的方式。

不过从调查来看,行李箱盲盒面临着不小的争议——这些行李箱大多数来路不明,倒卖行李箱盲盒或拍开箱视频,存在侵犯财产权和隐私权的风险。

比如有UP主表示,“花1000元买来的机场无人认领行李箱”,然而机场方面说,对于遗失遗弃的行李箱,一般都会有较长时间的失物招领期;哪怕最后无人领取,也会交给有关部门集中处置。它们是如何流向市场成为商品的,本身就相当可疑。

UP主表示自己花1000元买来机场无人认领行李箱。视频截图

发现一条疑似某奢侈品牌的项链。视频截图

据报道,这些行李箱盲盒,主要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尽管一些卖家表示,它们多来自于机场、公寓、大学校园等渠道,但是否属实无人知晓。如果来路不明,行李箱盲盒的交易就经不起法律拷问。

因为有的行李箱未必是其所有者主动遗弃的,也有可能是不小心遗失的,或者失主一直在寻找但未找到。这种即便长时间无人认领,也不能算是无主之物,未经同意和授权就贸然出售,仍损害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UP主拍摄的开行李箱盲盒视频显示,行李箱托运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而视频拍摄时间是7月21日,中间间隔不到一个月。如果行李箱真的是遗失物,那买卖交易就等于把私人财产据为己有。这种灰色利益链,无疑是在变相鼓励一些人倒卖那些仍然处在招领期的遗失物。

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可以说,遗失物的去向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被人随意占有和倒卖。

视频截图

一些UP主为了博流量,录制开行李箱视频,还涉嫌侵犯隐私——哪怕所有者因为没有贵重物品而放弃寻找,行李箱内的物品也会暴露其个人信息,让本属个人私域的物品成为别人镜头下被公开展示的对象,可能给失主带来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是二手交易平台和UP主联手,炮制所谓的行李箱盲盒、再拍开箱视频,以博关注。这种利用虚假盲盒噱头忽悠买家、忽悠粉丝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骗。

盲盒有随机性、未知性,不等于消费者连知情权都没有,更不等于卖家可以随意编造,制造巨大的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完全无法判断商品的真实情况。

所以,“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不能一直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方面,这些行李箱到底从哪来,需要顺藤摸瓜调查清楚,能找到失主的要尽力找到,归还物品。

另一方面,二手交易平台不能一味纵容买卖,对于一些来路不明,尤其是带着“女学生行李箱”“女租客行李”等暗示色彩的交易信息,该警告要警告、该屏蔽要屏蔽,避免成为灰色交易牟利的工具。

责编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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