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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电影票“退改签”两年不落地,仅靠商家自觉整改还远远不够
04-06 20:45:42 来源:上游新闻

清明假期是今年春节后首个小长假,消费者此前积压已久的聚会、旅游、返乡等需求得以释放,观众走进影院的热情也随之高涨。截至4月5日中午12时56分,2021年清明档总票房正式突破7亿元,打破清明档票房影史最高纪录并持续刷新。

电影市场成绩喜人的同时,观众退票难、改签难等问题亦越发凸显。想必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购票后临时有事,只能改变观影计划,或者购票时选错了时间等,这就会产生退票或改签的需求。

但据媒体调查,目前大部分市区内的热门影院不支持退改签。即便是允许退改签的,不同的购票平台、影院在程序上也存在规则不同、标准不一的问题,部分影院退票手续费接近票价的四成,导致观众在购票前还需要查询一番攻略。

电影票“不退不改”,早已是行业痼疾。从民法角度看,观众购票后就与影院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履约前,双方都有权利变更或解除合同,消费者提前放弃享受观影服务,完全有理由要求影院办理退票。影院、平台单方面规定“电影票售出概不退换”,实际上是侵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同时,此行为属于以格式条款对消费者进行的不公正规定。根据《民法典》条文,“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只不过由于涉及的金额不多,加上维权所带来的时间成本等,观众在退票受阻时,通常都选择认栽。

早在2018年,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就要求各方制定“退改签”规定,要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全国各影院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政策一出,观众纷纷鼓掌叫好。遗憾的是,两年多过去,电影票“退票难”问题依旧困扰着消费者。

显然仅依靠平台、影院自觉整改是远远不够的。整改行业霸王条款,相关职能部门不能视而不见,更应主动出击,制定并完善统一的退改签细则,明确标准、流程等,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影院商家,纠正观念误区,全面落实电影票“退改签”规定,并进行公示。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影院进行抽查,发现不照规定进行退改签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上游新闻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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