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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6年前“投毒案”改判无罪后 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万
06-01 14:42:09 来源:上游新闻

申请国家赔偿1872万元,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本人赔礼道歉——6月1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被羁押5611天后无罪释放当事人吴春红的代理律师李长青处,拿到吴春红即将向河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6月1日,吴春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其申请赔偿共计1872万多元。受访者供图

“本案对我们一家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比其他同类案件更大。况且,冤案平反至今,当年办案人员均未被追责,赔偿请求人的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请赔偿义务机关综合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吴春红在申请书中提到。

据此前上游新闻《羁押5611天后,河南16年前“投毒案”罪犯改判无罪》报道显示,吴春红是河南省民权县一名普通村民,2004年因同村两男孩服用“毒鼠强”一死一伤案,被列为嫌疑人。此后,吴春红两次被判死缓始终坚称无罪,并不断申诉而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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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被羁押16年后改判无罪的吴春红。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今年4月1日上午9点,吴春红涉嫌故意杀人案再审案件宣判,被羁押5611天后,吴春红被改判无罪。

被无罪释放两个月后,6月1日,吴春红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将于近日向河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该申请书显示,吴春红请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9728071.25元人民币、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人民币、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人民币、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人民币及伤残赔偿金,暂共计18728071.25元;并要求在侵权行为所影响的商丘市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吴春红说,“无辜受冤,精神上所受伤害,让我生不如死。人生最好的十六年就这样过去了,再也回不去年轻的时候,再也做不了年轻时候想做的事。白白少活了十六年,用语言难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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