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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官方回应车祸死亡人数漏统:工作不深不细,将对责任人追责
10-13 18:03:48 来源:上游新闻

10月13日上午,山东菏泽市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菏泽“10.9”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并逐一回应了社会关注问题。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了解到,死亡人数漏统事件的责任人将被追责。

事故调查组表示,10月9日18时29分许,石某秀(男,52岁)驾驶公交车沿双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双河路与牡丹路路口东侧,先后与四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马某晖(女,46岁)、朱某冉(女,11岁)、朱某悦(女,6岁)3人死亡,李某霞(女,40岁)、何某(男,43岁)、庞某娜(女,24岁,已出院)3人受伤。目前,公交车司机石某秀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现已被刑事拘留。

▲10月9日官方通报称事故导致2人死亡、3人轻伤。网页截图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9日事故发生当天,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区交警大队发布通报称,事故导致2人死亡、3人轻伤。随后,网上有疑似受害人家属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自己母亲在事故中丧生,死亡人数与通报人数不一致。

随后,菏泽当地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核查。10月10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再次发布通报称: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

实际死亡人数,为何与警方之前通报结果不一致?

▲10月10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事故导致3人死亡、3人轻伤。网页截图

调查组在13日的新闻通报会称,经查,事故发生时正值下班晚高峰、阴雨天气、路况复杂,现场有交警、消防及3家医院5批次救护车辆参与抢救伤亡人员。期间,市中医院医护人员将马某晖抬上救护车之后,发现情况危急,当即决定就近送到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虽经救治但未能挽救其生命。由于先后到达现场的救援单位沟通协调不畅,当时未能准确认定人员伤亡数量情况。后续事故调查处理人员到参与救援3家医院调查伤亡情况时,没有详细调查救助细节,工作不深不细,导致统计死亡人数时将马某晖漏统,造成10月9日发布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对此,市纪委监委已责成市公安局党委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0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拨通了报料人温同学的电话。她表示,自己是中国人民大学2018级本科生,她和与另外一家受害家庭拍摄视频证明,这场事故死亡人数至少3人,其中就有自己的母亲,同时表示目前自己情绪不稳定,事后再细说情况。

13日下午,记者再次拨打温女士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赵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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