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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不断出现,全国严打迷奸药“蓝精灵”
06-26 22:42:35 来源:上游新闻

6月26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国家禁毒办日前发布的《2018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中了解到,2018年,中国现有吸毒人数占人口总数的0.18%,首次出现下降。据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全年新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31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发展蔓延是目前全球面临的突出问题。

6月26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以“蓝精灵” 氟硝西泮为代表的新型毒品出现在多起毒品交易和性犯罪案件中。国家禁毒办在《毒品形势报告》中指出,目前毒品市场花样多,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为吸引消费者、迷惑公众,一些毒贩不断翻新毒品花样,变换包装形态,“神仙水”、“娜塔沙”、“0号胶囊”、“氟胺酮”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以青少年在娱乐场所滥用为主,给监管执法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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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形势报告》指出,“神仙水”、“娜塔沙”、“0号胶囊”“氟胺酮”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

“蓝精灵”被称约会强暴药

学名为氟硝西泮的“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的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作用更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和精神运动损害,有时甚至会出现兴奋、错乱等反应。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伪装性。坊间更把氟硝西泮称为“约会强暴药”、“迷奸药”。

今年5月4日,深圳检方向社会通报,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检方介绍,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上海警方曾在2018年破获一起贩卖“蓝精灵”的毒品案件。出生于1993年的当事人叶某,因为失眠从他人处购买“蓝精灵”服用后,感觉甚好,于是开始在朋友圈开始销售“蓝精灵”。上海警方随即将叶某抓获,分别在叶某住所查获“蓝精灵”共计120余颗,药片外层为白色,内里为蓝色,外包装名称标识为日本产“JC不眠症治疗药”,十分具有迷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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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把氟硝西泮(蓝精灵)称为约会强暴药、迷奸药。

多地出现“蓝精灵”性侵案件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上游新闻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利用“蓝精灵”对女性下药进而进行性侵的案件。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8)浙0110刑初108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30日凌晨,被告人戚某与被害人周某(2001年7月出生)等人相约到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远东宾馆吸食“笑气”。被害人周某在大量吸食“笑气”并服用戚某提供的“蓝精灵”药片后昏睡在床上。被告人戚某明知周某系未成年人,因药物陷入昏睡,仍趁机对其实施奸淫。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被告人戚某处扣押的“蓝某”片剂及被害人周某的血液中均检出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戚某最终因强奸罪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多地法院在判决文书中均提到,“蓝精灵” 氯硝西泮虽然有美丽的外表,但非法销售“蓝精灵”等新型毒品也将有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女性在娱乐场所消费时,不要让酒水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和异常应及时报警。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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