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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丨古人也讲知识产权?来看他们是如何保护商标权的!
2024-04-26 06:35:31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公众号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三大支柱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难道知识产权是我们现代才出现的吗?其实并不是,早在古代时期保护知识产权已经开始萌芽。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跟着我们一起来学习古人的商标权吧!

商标,在《辞海》中的解释是:“工商企业为区别其制造或经营某种商品的质量、规格和特点的标志, 一般用文字、图形或记号 , 注明在商品、商品包装、招牌、广告的上面 。”

雕刻花纹的青铜器

中国有着五千年灿烂的文明史,我国的商标标识最早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青铜器上,在青铜器雕刻的花纹、标志、符号都有所特指,上面标明生产者的姓氏、姓名及产地。如今,在博物馆参观中很多我们都能一眼认出,这便是商标发展的萌芽。

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是使用商标最早的民族。在秦国时期,为提升作战效率,提高武器兵器质量标准,秦国时期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兵器标准。

制造兵器的工匠必须雕刻自己的个人姓名,以便后续跟踪兵器质量情况。秦朝商标制度也进一步促进了武器质量提高,促进商标标识作用提升。

刻有名字的兵器

在汉朝,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商品的种类越来越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商标产品是漆器上有“成市草”“成市饱”“市府草”等标识,通过标识表明作坊、区分作坊,极大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汉朝漆器

唐宋时期,商品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强盛,商品种类极为丰富。

在《六典》中规定了产品必须标记工匠个人姓名:“其清弓矢长刀,官为立样, 仍题工人姓名 , 然后听瓷之。诸器物亦如之。以伪滥之物交者没官 , 短狭不中量者还主 。”

若没有按要求进行则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 , 有行滥短狭而卖者 , 各枚六十 。”相关规定可见古代已经采取较为强制的手段进一步加强商标使用,主要功能促进了商品质量。

在宋朝时期,正如之前的热播剧《梦华录》,宋朝商家更注重名号宣传、品牌宣传。商标不仅为了质量,更是成为了一种品牌信誉、质量信誉。通过《清明上河图》也展现了宋代店铺招牌,成为一种广告宣传。

清明上河图

逐渐成熟发达的贸易也催生了民间商标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北宋更是出现了著名的“白兔商标”,该商标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第一枚完全意义上的商标,颇负盛名。 

印版上附着广告:“收买上等钢材,制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客转于贩,别有加饶”。

白兔商标

到明清时期,“海上丝绸之路”也更为畅通,商标标识日趋于完善。

较多地理商标“苏绣”“湘绣”“蜀绣”“粤绣”等,也有行业领先品牌“内联升”鞋、“盛锡福”帽、“同仁堂”等商标,众多品牌时至今日也仍具驰名中外的影响力。

北京同仁堂的商标

1904年颁布了中国第一个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同年清政府在商务部设立商标注册局,这也是最早的商标管理组织。

随着发展,大家逐渐使用商标来维护自己的商业声誉以及经济利益。能够牢牢抓住商标保护自身权利,维护自己的商业声誉。

1911年 

辛亥革命爆发后,北洋政府随即成立,进一步完善了商标配套法规《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呈请各项书状程式》。

1993年 

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针对抢注商标问题进行了细则修正。

2001年 

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这次修改幅度很大,修改了23条,新增加了23条。

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调整了商标注册的审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制。

古代拥有商标,但不意味着拥有对商标的保护。

古代统治者重农抑商思想和封建礼教,商标保护缺乏必要的政治支持和制度法律保障。

当今新时代,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和完整,在中华千年的知识保护历史长河中焕发勃勃生机。

编辑:朱阳夏    责编:陈泰湧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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