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历史 > 正文
公审汪伪第一夫人:为卖国狡辩,揭秘蒋勾结日本,吓得法官赶紧喊停
01-28 08:41:58 来源:爱历史官网

1946年4月16日,一大早中外媒体和各界群众便开始向苏州江苏高等法院聚集,因为这天将要上演一出大戏,公审汪伪政权第一夫人陈璧君。

图片

陈璧君,1891年出生于马来西亚槟城一户做橡胶生意的华人富裕家庭。1908年,孙中山与胡汉民、汪精卫一起前往马来西亚准备扩大同盟会。当时只有17岁的陈璧君被孙中山先生的反清事业所吸引,也被汪精卫的仪表所折服。所以当汪精卫离开马来西亚前往日本时,陈璧君便选择离家伴随汪精卫并加入了同盟会。

加入同盟会的陈璧君利用家里的财产给予了同盟会经济上的资助,也成为同盟会中与秋瑾、何香凝齐名。

汪精卫1910年刺杀清朝摄政王失败后,陈璧君从家中拿出大量金钱进行营救,虽最终并无结果,但这份深情确实令人感动。武昌起义后,1911年10月27日,汪精卫获得释放。1912年1月1日,汪精卫与陈璧君举行了婚礼。婚后的陈璧君,尽管较少参与国内政治,但在黄埔军校成立过程中,不但与弟弟陈昌祖(曾任昆明航空学校校长,军械修造厂厂长,中德航空公司经理,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委员等职务)一起前往美国向华侨募款,还变卖自己的首饰用以充当军校的经费。

图片

孙中山逝世以后,汪精卫担任了国民党副总裁、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陈璧君也成为了国民党中央监委委员。不过随着蒋介石在党内和国内地位的进一步巩固,汪精卫在国民政府内的个人权力遭到挤压,于是汪精卫最终选择了投敌叛国的道路,陈璧君也继续跟随汪精卫走向了人生的另一端。

陈璧君在汪伪政权中位高权重,被任命为伪中央党部监察委员、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1940年后更是频繁的奔走于广州和南京之间,被任命为伪广东省政治指导员,成为了广东名副其实的“太上皇”。

陈璧君这个伪“广东政治指导员”的权力,远在省长之上。自从她坐上这个位置以后,伪广东省长均与陈璧君有着不可分割的裙带关系。最初为他的弟弟陈耀祖(

于1938年底,跟随汪精卫、陈璧君叛国投敌,沦为汉奸。从1939年起,历任汪伪政府广东省党部主任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广东省政府委员、 代理广东省省长兼建设厅长、广东省保安司令、广东省省长、 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绥靖公署主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广州市长等伪职。1944年4月4日,陈耀祖在广州市文德路被国民党军统特工暗杀身死,终年52岁),接着换成了他的侄儿陈春圃,在日本投降前几个月又换成了她的妹夫禇民谊。

图片

日本投降以后,1945年8月底,陈璧君,禇民谊等人被逮捕,11月被押往南京关押。1946年2月18日,被转押至苏州江苏高等法院位于司前街的看守所进行关押。

1946年3月28日,江苏高等法院以汉奸罪向陈璧君提起公诉。在起诉书中检察官指出“被告陈璧君, 系已故汪逆兆铭之妻, 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中日战争发生后, 随同汪逆前往重庆。民国二十七年秋间, 汪逆勾结日酋近卫文麿秘密言和, 被告参与谋议。是年12月, 被告与汪逆潜重庆, 先至河内, 派陈逆公博至香港发表‘艳电’, 响应近卫主张之和平三原则, 旋与汪逆由河内至香港转往上海, 至二十九年1 月间, 在南京组织伪政府, 公然反抗中央。其时汪逆任主席, 被告任伪中央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 终汪逆之身, 凡伪政府所有背叛中央献媚敌寇之诡计, 被告无不从旁赞助, 并用‘ 明’(指汪逆兆铭)‘崖’(指被告) 密电字样, 为与各方面通信暗号,是其与汪逆并肩主政, 把握实权, 声势显赫, 至为明显。即至汪逆已死, 陈逆公博继任伪主席时, 被告以一未亡人之身, 尤复往来京、沪、粤、汉等地, 谬倡全面`和平’ 之说, 以欺骗民众, 献媚敌人, 更密布特工机构, 惨害地下工作同志, 使我数千年文化之古国,沦于倭夷而不知耻, 卖国求荣, 至死不悟, 其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 实属无可宥恕。”

由于陈璧君身份特殊,江苏高等法院院长孙鸿霖亲自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还有主持了侵华日军重要战犯审判的石美瑜和陆家瑞。

图片

4月16日下午14时,公审还没开始,聚集在江苏高等法院门前的记者便达100多人,同时汪精卫和陈璧君的女儿汪文恂,儿媳谭文素,禇民谊的女儿禇文慧等也夹杂在人群中进入到了法院旁听。

陈璧君由4名法警押送,乘坐马车由司前街看守所提出到庭。她身穿一件蓝色旗袍,戴白边眼镜,衣襟上插着一支派克钢笔,左手戴着一块夜光表,右手腕戴着手镯。

14时25分陈璧君进入法庭,审判长孙鸿霖在验明正身后,正式进入庭审程序。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列出了陈璧君的五项罪状。分别为:1、陷害同志;2、取决粤政,断绝重庆政府外援物资来源;3、与汪逆同恶相济;4、主持特务;5、用人行政,仰敌鼻息。

图片

审判长孙鸿霖问陈璧君对检察官的起诉书有什么需要答辩的吗?陈璧君早就盘算好要在公审时好好的表演一番,表示所有的指控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强加于人”,又进一步“本不想答辩,因为我不想要求免罪,我罪刑是可以受的,但是我罪名是不能担的。现在我的答辩有许多话,本不愿意说,但法庭既然要我说,那么我就不能不说了”。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大叠文稿开始了她的表演。

陈璧君在法庭上不但对汪精卫的卖国行为进行了矢口否认,还把卖国的矛头直指蒋介石。她将全面抗战前蒋介石勾结日军以及初期通过德国大使从中斡旋,准备与日军媾和等统统详细地抖了出来。旁听席上一片哗然。吓得审判长孙鸿霖赶紧进行制止,警告陈璧君与案件无关的事情不要乱说。

陈璧君拿出自己“第一夫人”的派头,根本就不予理睬,接下来不但不承认自己的卖国行为,更是大张旗鼓地开始了对汪精卫的辩护:“说汪先生卖国, 重庆统治下的地区, 由不得汪先生去卖, 汪政权统治下的地区是中国沦陷区, 也是日本的占领区, 并无一寸之土是汪先生断送的, 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力, 还有什么国可卖?日本攻粤, 广州高级长官闻风而逃, 几曾尽过守土之责?请教诸位,这到底是蒋委员长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我们赤手把沦陷区收回, 而又以赤手治理之中, 试问我们收回后怎能交回重庆, 重庆又怎样能来接收?”

图片

陈璧君在法庭上越讲越兴奋,更是指着审判席上的几位法官眼神充满蔑视地讲道:“美其名曰让我进行答辩,还说什么这是被告的权利。我才说了几句,就不许我说了,身为法官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真的让人耻笑!蒋介石战场上用的都是一堆饭桶常败将军,后方也是一些尸位素餐的昏官,在座的几位便是!”

在陈璧君大放厥词的答辩结束以后,检察官韦维清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列出八点进行了反驳。整个法庭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才宣告结束。对于整个庭审过程,当时的各大报纸都进行了大篇幅报道,轰动一时。

4月22日下午,江苏高等法院对陈璧君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陈璧君被认定“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留家属必需生活费用外,其他一律没收。”

听到判决结果的陈璧君,在知道自己不会死以后,再次耍起了嘴皮,在法庭上表示不服判决,称“有受死的勇气,没有坐牢的耐性!”

随后陈璧君被送往苏州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服刑,解放以后又被送往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服刑。1959年6月17日,陈璧君因多种疾病并发,因肺炎医治无效身亡,终年68岁。陈璧君死后,因她在大陆没有亲人,经火化后骨灰由上海运到广州。1960年经政府批准,将骨灰送往香港,在那里由她的亲人接收后被投入大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