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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08-12 16:35:17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消息,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出,2019年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方案指出,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2019年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方案要求,继续压减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内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方案明确,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9年把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2019年9月底前将发证产品种类从24类压减至12类以内,压缩发证层级,减少产品单元。对保留和退出目录的产品都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2019年10月底前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再压减30种以上,继续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简化强制性认证管理程序,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数量。

方案要求,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需实施准入管理的,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

方案提出,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方案指出,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2019年底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0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开。

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底前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要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

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2019年8月底前推动各地建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研究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方案提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

方案指出,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决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方案要求,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有关部门要分领域抓紧制订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开。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那些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方案明确,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省为单位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方案提出,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方案指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要严厉惩罚。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2019年底前修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制度。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2019年9月底前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并上线运行,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方案明确,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方案指出,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打造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再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方案要求,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方案明确,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方案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2019年要开展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抓紧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8月底前完成向各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和法规审查工作、形成草案,9月底前公布实施。

方案指出,鼓励支持各地大胆创新,及时指导帮助地方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大向地方放权特别是综合授权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方案要求,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要加快清理修改。对与改革决策相抵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涉及到修改法律的,要与改革方案同步提出修法建议。各地区可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方案明确,要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继续用好督查奖惩这个有效办法,对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原标题:国办: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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