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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保险来了!每人最高50元/天,巴南289人在重庆率先享受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孙琼英2019-07-01 15:53

重度失能人员,将有机会享受到30元-50元/人·日的护理补助。7月1日,记者从巴南区获悉,该区第一批重度失能人员289人,将从7月份起在重庆率先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巴南在全市率先启动试点

首批289人本月起享受待遇

“有了补贴后,家里的负担就要轻许多了。”7月1日,家住巴南江南华都、年近9旬的李大爷拿到失能鉴定结果,激动的流下眼泪。本(7)月起,他就可享受到30元/人·日的护理补助了。

当天,巴南在全区开展“红色七一、情暖巴南”的长护保险送温暖活动。包括李大爷在内的巴南区第一批289名重度失能人员拿到失能鉴定结果,并在全市率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据悉,长护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重庆是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2018年12月,巴南区、大渡口区、垫江县、石柱县被纳入重庆市“长护保险”首批试点区县。

2019年5月1日,巴南区长护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宣传动员、保费征缴、受理申请、上门评估、集中评审及社会公示等一系列流程后,最终确定了该区的第一批重度失能人员289人。

参保对象是哪些?

试点期间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哪些人可以享受到这项保险?

巴南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期间,长护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凡是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且按时足额缴纳长护保险费,并经失能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均可享受待遇。具体条件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长期卧床或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需长期护理的失能人员,同时满足“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经失能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条件,便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目前,巴南区的市民可在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的巴南区长护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参保人员经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其评定费用300元纳入长护保险基金支付;经评定未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其评定费用由参保人支付。符合长护保险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失能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起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下一步,该保险制度将在试点成果上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并全面推行。

补贴力度如何?

按30元-50元/人·日标准支付

长护保险参保费用如何缴纳?参保后,市民可以享受到多少补贴?

据介绍,我市试点区县2019年的筹集标准为12.5元/人·月。其中,医保基金补助5元/人·月,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结构调整7.5元/人·月。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进行结构调整,其中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月缴纳,由单位在代扣代缴医保费时同步进行结构调整。

已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正常参保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从2019年5月起参保生效;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从申报的次月起参保生效。

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对于护理机构(人员)的不同,护理补助按30元-50元/人·日标准支付。

其中,由协议护理机构提供的符合长护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由长护保险基金按50元/人·日的标准结算,待遇享受人员应享受的长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在其应缴纳的护理服务费中抵扣,并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督促落实。

失能人员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训并纳入登记管理的护理服务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其护理补助按照40元/人·日标准支付。

失能人员由未经服务培训和登记管理的护理服务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其护理补助按照30元/人·日标准支付。

下一步,护理人员还可免费参加巴南区医保局组织的护理培训。“培训后拿到资格证,补助也将由现在的30元/人·日,增加到40元/人·日。”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责编陈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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