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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交通信欲增资 满足这五项条件的都可以来参与
03-05 10:41:58 来源:上游新闻

3月5日,记者从重庆联交所获悉,重庆中交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中交通信)拟增资,预计拿出不高于25%的股权比例,征集3家以内投资者。

增资公司

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西部基地

资料显示,重庆中交通信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是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西部基地。目前股东构成情况为北京中交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重庆市南岸科技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重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据悉,作为国家交通部在重庆落子的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西部基地,重庆中交通信主要围绕车联网、船联网、光纤网通信等交通领域,进行系统集成创新研发、标准化研究与制定等服务,从而让出行更“智慧”。

目前,重庆中交通信已建成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展现出“智慧交通”的轮廓。

比如,在交通出行中,弯道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率、死亡率常年居高不下。为此,重庆中交通信研发出弯道会车预警系统,采用智能传感器检测各向来车。装载这套系统的车辆,在弯道会车时能够提前发出预警警报,从而提醒驾驶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率。

目前,重庆中交通信海域众多车联网企业成立了联合实验室,在车联网芯片、智能网关等共性技术和标准研究方面联合攻关,推动重庆车联网全产业链建设。

重庆中交通信披露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8415.92万元,负债总额为1576.18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61.28万元,净利润37.96万元。

意向投资方

满足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等5项条件

业内人士表示,智慧交通领域前期投入大,中交通信增资,意在通过引入“新鲜血液”,加强企业实例。

记者看到,中交通信此次增资,也瞄准了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实力企业。

中交通信方面表示,针对意向投资者条件,一方面是要求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意向投资方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同时,要求意向投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若意向投资方为公司型或合伙型基金,应符合4点条件:意向投资方为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公司)未来存续期限不少于3年;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方式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若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的,须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毕登记备案程序;意向投资方拥有投资项目业绩。   此外,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以及要求意向投资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价谈判

要看能否为企业提供业务等方面支持

中交通信方面表示,最终将确定不超过3家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及增资条件的投资方,且募集资金总额5000万元及对应持股比例不高于25%,经增资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若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递交保证金的,或拟投资总金额高于5000万元的,或认购比例合计超过25%的,或各意向投资方拟投资的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单价不一致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

竞争性谈判主要从3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拟投资金额及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单价;意向投资方的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包括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等;意向投资方能为增资方提供的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车联网相关业务领域的行业资源、拓展能力,与增资方主营业务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在车联网、旅游交通、智慧交通、大数据等方面能否为增资方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等,是否有利于中交通信在智慧交通、交通旅游、车联网保险、智慧物流及卫星通信等方向实现独立运营与核算的事业部运作,与增资方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理念的契合度,意向投资方能够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或具备资本市场运作能力等。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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