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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法院“一庭两所”解林木归属难题
2024-04-22 11:41:04 来源:重庆法治报

“丁法官,谢谢你们公正的判决,我们终于可以为邓某某购买棺材了。”近日,七旬老人刘某某紧紧握着巫山县法院官渡法庭庭长丁剑的手,不停诉说着这两年的不易和判决之后的释怀。

原告邓某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重度发育迟滞被认定为精神二级伤残。2022年,邓某某父母及兄长均在同一年去世。短短一年时间,邓某某就失去了所有的直系亲属。

为照顾其生活起居,巫山县民政局确定邓某某为五保户供养对象,并指定该村民小组老组长刘某某作为其监护人。为防止邓某某死亡后无棺木下葬,经村委会研究并由指定监护人刘某某牵头将邓某某所有的6棵椿树进行砍伐出售,用所得价款为邓某某购买棺材。不料,这一举动引起了刘某的强烈反对,双方为林木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刘某多次上访,最终双方将纠纷诉诸法院解决。

6棵椿树究竟应当归谁所有?如何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判决?邻里之间的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纠纷,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酿成大祸患,原告邓某某的现实状况又无法经受漫长的诉讼消耗……这些问题都需要逐一解决。

为推动上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该案件的官渡法庭庭长丁剑多次与官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砍树现场进行勘验,并走访询问亲历相关事件的村委会干部和当地群众,还主动参与官渡镇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信访矛盾摸排联席会,依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协调法庭驻地派出所、司法所参与对整个事件的精准研判分析。在全面了解树木归属、精准研判信访舆情风险的基础上,丁剑依法判决被告刘某不得妨害原告邓某某处理案涉树木的权利。

判决作出后,被告刘某仍然不服,坚持上访。为彻底化解纠纷,丁剑一方面主动向被告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安抚其不满情绪,同时主动向党委汇报双方当事人判后情况,并参与官渡镇镇长主持召开的沟通协调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解释劝导,被告刘某最终表示服从判决并息诉罢访。

近年来,巫山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区位优势,立足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职能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共治能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重庆法治报记者 张柳妞

原标题:巫山县法院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优势 依托“一庭两所”解林木归属难题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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