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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四婚四离,“结婚黄牛”钻了什么空子?
2022-05-11 16:29:26 来源:上游新闻评论员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建议秦淮区民政局将一名谎称自己未婚骗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和一名18个月内与4名女性闪婚闪离的“结婚黄牛”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据悉,这是南京市法院系统首次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线索移送民政部门并建议列入严重失信名单。(5月10日 《扬子晚报》)

据报道,丁某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曾先后与4名女性办理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4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都很短暂,仅2至7天时间。丁某自述,其虽与4名女性先后登记结婚,但并无共同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仅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对方取得购房资格的手段。

结婚登记,本应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应以共同组建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丁某却把结婚当成“帮助”他人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和手段,并以此赚取利益,既亵渎了婚姻和法律,也是对其未来伴侣的不尊重。这样的行为已严重挑战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也损害了公平的购房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此风不可长,“婚姻黄牛”必须得“黄”。对此,南京法院建议将 “结婚黄牛”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诚然,“结婚黄牛”被纳入失信名单,也是对“黄牛”的一种惩戒。但是,为什么还有人对此乐此不疲呢?说白了,就是惩戒措施还缺乏足够的震慑力。有关部门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14项联合惩戒措施中,“后果比较严重”的诸如“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限制评优评先”等。但是,这类“限制”对于失信当事人究竟有多大的威慑作用是要打一个问号的。他(她)都“苟且”到靠当“结婚黄牛”非法牟利营生了,与“结婚黄牛”谈志向,与一个成天游走在法律边沿获利的人谈理想,无异于对牛鼓簧、白费口舌。至于“评优评先”,更是与他们的阴暗心理完全不在同一个维度。

由此可见,“结婚黄牛”是钻了法律和政策的空子。“结婚黄牛”因此感受不到其行为会付出什么刚性的违法成本,即使他们心知肚明自己的行为不道德,但也仅仅停留在“不道德”的层面,无需顾虑法律钢鞭。此外,对“结婚黄牛”的所谓“帮助”对象,其付出的代价大概率也只是被取消其一次买房资格而已。很明显,我们的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政策还有待于堵其漏洞。对违法逐利者,仅靠劝善是远远不够的。

除此之外,相关机构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增强自觉和提高警惕,扎牢制度的篱笆。民政部门要规范婚姻登记及购房证明开具、管理工作,地产、金融机构也应加大对市场的“去污”能力建设。

婚姻是庄严的法律承诺,绝非儿戏!所有不以组建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婚登记都是耍流氓,任何钻法律和政策空子的不诚信行为都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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