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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黑芝麻赚了47.6元 查出不合格后被罚1.5万 南岸这家超市亏大发了
09-18 14:09:53 来源:上游新闻

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人们常用来比喻做事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位于南岸区米兰路的重庆聚创食品超市日前因销售不合格的黑芝麻,不仅被没收赚得的47.6元,还被罚款1.5万元,可谓芝麻没有捡到,还丢了西瓜。

据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1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米兰路32号5幢负4号的重庆聚创食品超市,2021年5月7日购进了黑芝麻3.5kg,单价18元/kg,购进价格共计63元。2021年5月9日,超市以31.6元/kg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1年5月31日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110.6元,超市共赚47.6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该批次“散装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据悉,食品酸价超标的原因:一是原料保存不当或存放过久导致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二是生产过程中,对操作工艺控制不严,温度过高,时间过久,促使其含有的油脂加速氧化变质;三是成品包装不严,受温度、湿度的影响也会导致过氧化值增高,水分、空气、温度、光和杂质均可促使油脂酸败后产生醛、酮、酸,致使产品酸价超标。酸价过高,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甚至损害肝脏。

聚创食品超市在收到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2021年6月22日对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散装黑芝麻”发出了召回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超市在进货时收集了上述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相关票据,但未收集上述食品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30日对聚创食品超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7.6元,并处警告与罚款15000元。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 文/封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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