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正文
自热小火锅外包装未标注有效期 这家公司被罚3000元
01-04 17:19:50 来源: 上游新闻

你知道食品保质期和有效期的区别吗?大多数消费者似乎并不清楚两者区别——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有效期则是食品的最终食用期,两个日期都需要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

日前,生产自热小火锅的重庆琪馨食品有限公司因为没有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食品有效期,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000元。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披露,重庆琪馨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27日依法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荣昌区昌州街道普瑞纳大道从事粉条、小火锅的生产销售;2020年8月14日,当事人组装了蔬菜小火锅(香辣味、300克)600盒,内含蔬菜包、粉条、火锅底料、食品加热包、一次性竹筷、自加热餐盒等多种产品,其中蔬菜包、粉条、火锅底料等食品标注了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生产商、净含量、配料以及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但外包装上未标注食品有效期。调查显示,重庆琪馨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拼多多平台店铺琪馨旗舰店以5.8元/盒至6.9元/盒单价进行销售并全部销售,按平均单价6.35元/盒计算,货值金额381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为由,对重庆琪馨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1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登录拼多多平台发现,琪馨旗舰店仍在销售香辣味蔬菜小火锅,外包装上依然只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下图)。

微信图片_20210104172130.jpg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采购食品时要看清包装上标注的两个日期——保质期是最佳食用期,有效期是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未必不能吃,但过了有效期的食品一定不能吃。如果发现包装上未标注食品有效期,请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文图 刘玲/封面制图

上游新闻报料热线、渠道: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新鲜事、感人事、不平事,欢迎告诉上游新闻。新闻线索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报料有奖.jpg

曝光台二维码_20200601161001.png

长按识别二维码 阅读更多好新闻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